只有新人父母有100万免税额!结婚包礼金 须列220万赠与额

▲不少新人选在春天结为连理。(图/达志示意图记者林昱均/台北报导春天除了公司行号春酒外,也有不少新人选在此时结为连理。不过,须注意的是,在聘金、嫁妆上「父母的赠与」可享有婚礼赠与免税额100万元,也就是双亲分别赠与子女320万元内物品都是免课赠与税的。然而,若一般宾客或是非直系血亲亲戚想要包数百万元的「巨额红包」,还是得算到赠与人(该名宾客)的当年度赠与额,超过220万元就要被课赠与税10%-20%不等。

即使台湾传统性别角色已逐渐翻转为两性平等,但聘金或嫁妆仍是多数伴侣踏上红毯时的必备物品。而财政部在1994-1995年间将遗产与赠与税法第20条的细项免税部分加添了为婚礼赠与子女可享100万元免税额制度

在聘金、嫁妆上「父母的赠与」部分,双亲都有赠与320万元的额度(婚礼赠与免税额100万元、每人每年固定赠与免税额220万元),但如果超出其免税额,须被课10-20%的赠与税。换句话说,如果小明娶妻,父亲给他400万元的小套房母亲给他200万元的休旅车做为婚礼聘金,无其他赠与情况下,则小明的父亲须针对超出320万元的80万元课10%赠与税、即缴税8万元;而小明母亲因尚未超过320万元,因此不须缴税。

高雄国税局建议父母亲可把握子女登记结婚前后的6个月内,进行财产移转规画,只要这段时间个人赠与子女的财物不超过100万元,都可免课赠与税,若再加上每人每年220万元免税额,等于父母2人各享有320万元赠与子女的免税额。

不过,如果是一般宾客与非直系血亲,在新人结婚时所包的礼金还是被国税局认列为「无偿赠与」,因此还是须列入赠与额度,当年超过220万元就得被课税。然而,税务人员表示,若单纯为礼金,其实查核不易,得靠筛选短报税嫌疑的交互查询系统才能找到,但如果是不动产或车子,国税局的查核难度自然较低。

至于赠与税率额度,现行文明订,将按赠与人每年赠与总额,减掉扣除额、免税额后的赠与净额,在2,500万元以下者,课征10%;超过2,500万元至5,000万元者,课征250万元与超过2,500万元部分的15%;超过5,000万元者,课征625万元与超过5,000万元部分的20%。▼「婚宴会馆」结婚红包行情表。(图/记者纪佳妘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