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结婚双方父母跨年送礼 高达2160万元免赠与税
▲许多新人的父母都知道,子女结婚可利用跨年的免税额度小技巧让赠与子女结婚礼的效益最大化(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疫情后结婚潮涌现,不少人规划在农历年前嫁娶,其父母往往想在子女婚嫁时赠送财物当贺礼,因此常接获民众询问,若父母于子女结婚时赠与现金或房地,会被课赠与税吗?
高雄国税局说明,父母于子女婚嫁时,各自赠与子女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不计入赠与总额,也就是父母每年除每人的赠与税免税额220万元外,于子女结婚前后,还可赠与结婚子女财物100万元,免课赠与税,此时选择以跨年度规划子女婚嫁赠与将会最节税。
国税局举例,洪先生的儿子将于2021年2月结婚,若洪先生与洪太太在2020年度没有其他赠与,可于该年底前各自赠与儿子220万元不用课征赠与税,并于110年2月儿子结婚时,再分别赠与320万元(婚嫁赠与100万元+一般赠与220万元),夫妻两人共可赠与儿子1,080万元的财物,均无须缴纳赠与税。
若女方也获得父母的赠与,也同样可赠与女儿1,080万元的财物,这对新婚夫妻结婚两个年度来自父母们的赠与,有2,160万元免课征赠与税。
高雄国税局进一步指出,婚嫁赠与时点之认定,只要在子女登记结婚前后6个月内,父母均可主张适用子女婚嫁财物免税额,不计入赠与总额,于办理赠与税申报时,除应提供赠与契约书、赠与人及受赠人双方身分证明文件,仍需检附子女结婚登记的户籍资料,以主张合法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