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授权医生可强制疑染新冠者检测 不从最高罚9.2万元关半年!
香港政府27日表示,赋权注册医生在11月28日至12月11日期内,强制任何按临床判断怀疑已感染新冠病毒的人接受核酸检测,若不遵从指示,一经定罪,可被罚款2000港元(约7300元新台币),并会收到强制检测令,若仍不遵从,可被判处2.5万港元(约9.2万元新台币)及监禁6个月。
港府发言人指出,在该14日期间,如注册医生怀疑某人已被感染,可发出书面指示,规定该人接受病毒检测,收到书面指示的人士应在指示发出日期的2天内完成检测,「例如受检人士于星期一收到书面指示,应于星期三或之前接受检测。」
发言人提到,受检人士可选择使用有关医生所提供的样本瓶,采集深喉唾液样本,并在检测限期内交还样本瓶到卫生署下辖的13间诊所或医管局下辖的47间指定普通科门诊,发出书面指示的注册医生将获通知检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