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授权医生可强制疑染新冠者检测 不从最高罚9.2万元关半年!

香港爆发第四波疫情港府正扩大检测范围。(图/路透社

记者蔡绍坚综合报导

香港政府27日表示,赋权注册医生在11月28日至12月11日期内,强制任何按临床判断怀疑已感染新冠病毒的人接受核酸检测,若不遵从指示,一经定罪,可被罚款2000港元(约7300元新台币),并会收到强制检测令,若仍不遵从,可被判处2.5万港元(约9.2万元新台币)及监禁6个月。

港府发言人指出,在该14日期间,如注册医生怀疑某人已被感染,可发出书面指示,规定该人接受病毒检测,收到书面指示的人士应在指示发出日期的2天内完成检测,「例如受检人士于星期一收到书面指示,应于星期三或之前接受检测。」

发言人提到,受检人士可选择使用有关医生所提供的样本瓶,采集深喉唾液样本,并在检测限期内交还样本瓶到卫生署下辖的13间诊所或医管局下辖的47间指定普通门诊,发出书面指示的注册医生将获通知检测结果

另外,受检人士也可选择在限期内自行安排接受认可私营化验所提供的检测,并于检测限期后4天内提交检测结果。

发言人强调,若受检人士属于怀疑染病者,不应前往社区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在等候检测结果期间也应尽量留在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