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吉祥物涉抄袭《鬼灭之刃》 日网超气…内阁官房长官也发声!

▲港警将吉祥物提子」与《鬼灭之刃主角融合,引起日本网友不满。(图/翻摄港警脸书

记者蔡绍坚综合报导

香港警察日前在脸书发布防诈骗宣导漫画,但人物却与日本动漫《鬼灭之刃》主角形似,被许多日本网友质疑侵犯智慧财产权,日本内阁官房长官加藤胜信也对此表示,保护日本动画权利相当重要,应采取适当措施。不过,港警并不认为相关行为涉及侵权,强调是为了向大众传递防诈骗的资讯目的符合公众利益,可合理使用他人的版权作品

▼《鬼灭之刃》主角治郎。(图/Muse木棉花-TW提供)

港警13日发布「提子治郎 • 骗灭之刃」防诈骗图文,图片中的「提子」穿着、打扮都与《鬼灭之刃》主角「炭治郎」的相当雷同

除了图片外,港警发布的文字也明显是在模仿《鬼灭之刃》的剧情,「他,左额上有着儿时为保护家人免受骗徒伤害的烙印。他,灵敏触觉令骗徒无所遁形。他,石头般坚定的决心使他练成『防骗之呼吸』第十三型『便宜莫贪』!」

改篇贴文发布后,立即引起许多日本网友的不满,认为港警发布的图片已涉及侵犯《鬼灭之刃》的智慧财产权。根据日媒报导,日本内阁官房长官加藤胜信也注意到此事,他表示,保护日本动画的权利很重要,将采取适当措施。

▼日本内阁官房长官加藤胜信。(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不过,港警并不认为相关行为涉及侵权,根据港媒报导,港警表示,香港的《版权条例》赋予版权拥有人对其版权作品行使一系列受限制行为的独有权利,包括复制该作品、向公众发放该作品的复制品等;与此同时,《版权条例》亦载列了一系列豁免条文,订明如属允许作为,如为研究私人研习教育、批评、评论、报导时事政府处理紧急事务、立法会程序司法程序等目的,可合理使用他人的版权作品,而不会构成侵权行为

港警指出,警方人员环绕防骗吉祥物「提子」而构思及绘画,并不涉及对任何著作进行复制、安排复制或发放任何其复制品;警方制作该图片,旨在向公众传递简单易明的防骗信息,并鼓励市民提醒身边亲友,其目的及性质均符合公众利益。

港警强调,近期诈骗案上升,会继续推广防骗吉祥物「提子」,期望以轻松手法将「提防骗子,由您开始,记得提醒身边人!」的信息传递至社会不同阶层

▼港警发布防诈骗贴文,从图片及文字都可以看出在模仿《鬼灭之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