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诬告罕见重判10个月!黄扬明揭2疑点「这个法官很讨厌她」

▲高虹安因诬告遭判10个月。(图/记者黄哲民摄)

记者闵文昱/综合报导

高虹安2022年间被指称抄袭论文后,向旅美教授翁达瑞(本名陈时奋)提告加重诽谤,对方获不起诉处分后,反告她诬告,如今台北地院判高10个月有期徒刑。对此,媒体人黄扬明直言,诬告罪要成立就已经很困难了,高竟然还能被判到有罪且不能易科罚金,可见「这个法官很讨厌高虹安」。

黄扬明21日在节目《52直播间》表示,高虹安可能因为得罪台北地院,导致有些法官对她有偏见,因为高的博士论文并未抄袭,她所引用的期刊均为她本人的作品,且论文主题是她在期刊文章上的延伸,内容有些重复是正常的,但法官将学术与司法抄袭的定义混淆,且还由法院来决定抄袭问题,而非由学伦会等学术伦理机构来判定。

黄扬明进一步质疑,高虹安的论文与学位都未被学校撤销,代表其学术上并未出现问题,「那这有什么好诬告的?」甚至诬告罪要成立就已经很困难了,高却还被判有罪且不能易科罚金,「实在是太离谱了」、「我必须说,这个法官很讨厌高虹安。」

事实上,司法实务对诬告罪的起诉率偏低,判有罪个案并不多见,诬告罪法定最重判7年,若判6月以下虽不得易科罚金,但有机会易服社会劳动免坐牢;而对于无前科的高虹安,初犯诬告罪就遭判10月、未获缓刑,若就此定谳须服刑,算是罕见重判。

对此,高虹安则回应,「本人当年提告陈时奋先生时,并未凭空捏造事实或证据,无论是美国校方两度给予学术论文无不当之函文,或资策会110年已启动内部调查并回复本人『无智财权违法』,这些证据并经法院采为资策会自诉案不受理判决之证据,足可证明本人并无诬告之故意,更无捏造事实或证据。对于与诬告罪成立要件相悖的判决,本人深感遗憾,并将提出上诉,谢谢各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