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濫用救護車 習慣改不了?

高雄市消防救护车收费制度上路11年,市民把救护车当「小黄」习惯改不了,有人连牙痛也叫救护车,民代希望加强宣导降低案量。消防局统计,前年裁罚52件,去年27件,每案裁罚1700元,救护车被当免费计程车高居榜首,另有「酗酒路倒醉客」和「指定远送医院」的裁罚件数也不少。

高雄救护车出勤案件持续增加,前年15.6万件,去年破16万件。为避免民众滥用资源,2013年7月开始实施消防救护车收费办法,针对指定送往非就近适当的急救责任医院、到院后直接去门诊,以及经医院急诊检伤分类为第四、第五级的非紧急伤病患者开立「服务费缴款书」。

消防局统计,近3年开立不当使用消防救护车缴款书案件,2022年17件、2023年52件、去年27件;民众滥用救护车的情形,以「将救护车当作免费计程车使用」、「酗酒路倒醉客」和「指定远送医院」3种样态为最大宗。

议员邱于轩表示,社会民智已开,理论上滥叫救护车的开罚件数应该减少,但消防局今年针对罚单的岁入预算却不减反增,难道是使用态样有增加,或是对高雄市民没有信心,希望透过宣导,让社会大众更珍惜救护资源。

消防局长王志平表示,救护案件增加,同仁负担更大,不以开单为目的,主要用意是遏止民众恶意把救护车当计程车使用,会再加强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