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搜救犬教官兼职传销年赚140万 被判记过
担任高雄市消防局搜救犬教官的许姓员警,因遭检举在传销公司兼差,高雄市府调查后,发现许员在传销公司担任教育中心长,去年获传销公司「玫瑰大师」级别,获奖金140万元,将许员停职并移送惩戒法院,惩戒法院判决许记过1次。
高雄市政府接获检举,指许员担任多层次传销业者「艾多美」公司右昌教育中心长,年获利300万元,高市消防局督察室调查发现,许员及家人自2017年陆续加入艾多美公司,去年9月4日,许员家属为了申请设立艾多美公司右昌教育中心,成立芸群美企业社推动传销业务。
但许员家人因信贷因素,以许名义办理商业登记。铨叙部去年第1期兼职查核平台勾稽查获,许员家人才在今年1月10日办理移转登记。去年度郭员自艾多美获取执行业务所得143万6706元。
高雄市府以许员从事多层次传销,违反公务员服务法公务员不得经营商业之规定,召开考绩会将许员停职后,再将郭员移送惩戒法院。
许员辩称,他是2017年任职高雄市消防局第四大队特搜中队期间,艾多美公司捐赠搜救犬队公益捐款100万元,才认识该公司,因前妻认为该公司产品低廉,与他父母于2017年6月加入会员。他配合父母要求暂时成为商行登记名义人,实际上是父母以其名义经营商业。
但惩戒法院依据督察室调查资料,认为许员曾加入艾多美会员,另高雄市的教育中心办公室是前妻承租,他则是连带保证人,且许员在艾多美公司会员位阶已达第三级的「玫瑰大师」级别,甚至去年6月以「中心长」头衔,协助完成艾多美事业分析与组织实作之讲习课程,实际参与传销事业经营,且许员去年度奖金高达143万多元,违反公务员服务法,判决记过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