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二監管理員收賄147萬給吸金犯方便 一審判6年

高雄第二监狱吴姓主任管理员涉收贿安全帽、手机、现金等共价值147万多元,因吸金案入狱的周瑞庆透过狱外骆姓秘书多次行贿吴男,以求羁押期间生活舒适便利;桥头地院依收贿等罪判吴男6年、骆女5月、周瑞庆8月。

桥头地检署侦查时,吴男不但自白所有犯罪事实,并缴回收受不正利益新台币16万7400元及所收受贿赂131万2000元;检方侦结后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并审酌3名被告均自陈犯行,建请法官减轻其刑。

桥头地方法院审酌3人自白犯行,且缴回犯罪所得,犯后态度良好,据此减轻其刑,并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判吴男有期徒刑6年、褫夺公权3年;骆女5月徒刑、褫夺公权1年;周瑞庆8月徒刑、褫夺公权1年。全案仍可上诉。

因吸金案遭羁押入狱的亿圆富投资控股集团总裁周瑞庆,为求能在羁押期间生活舒适便利,透过与律师会见机会,借由纸条请不知情友人或律师,陆续购买共价值7万9600元的2顶安全帽、8万7800元的2支手机,并转送给吴男;此外,还透过骆姓女秘书以131万多现金行贿,总计行贿21次现金及物品,价值共147万9400元。

检调获报后传唤吴男、周瑞庆及骆姓秘书、友人,搜索高雄二监等6处据点,检方讯后认定吴男涉犯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贿罪嫌;骆女、周瑞庆则涉犯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行贿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