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说法/司马光砸缸—救人造成损失要赔吗?

救人造成损失要赔吗?」听到救人反而被告,你的感受是什么?如果见义勇为仍要赔偿,对社会可能会有什么影响?若善行确实造成他人金钱、甚至生命上的损失,法律可以如何考量呢?

中国民间故事的「司马光砸缸救友」来说,为了拯救掉进水缸内的朋友而砸破水缸,水缸的主人是否可以跟司马光要求赔偿?

民法184条1项前段,「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负损害赔偿责任。」但民法150条1项,「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体、自由或财产上急迫之危险所为之行为,不负损害赔偿之责。」依此,司马光为了救人应不需负担赔偿责任,但民法150条第2项,「前项情形,其危险之发生,如行为人责任者,须负损害赔偿责任。」若司马光怂恿朋友爬缸而因此掉落缸内,司马光可能就要负担损害赔偿责任了。赔或是不赔,各自的法律论点又是如何,就让我们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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