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大专兼任教师钟点费提高 全教产吁国中小比照办理

行政院4月公告修正公立大专兼任教师钟点费支给基准表,调高幅度超过4%。(本报资料照)

行政院4月公告修正公立大专兼任教师钟点费支给基准表,调高幅度超过4%。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以下简称全教产)今日呼吁,中小学教师钟点费也应比照办理调高。

全教产表示,虽然108年1月1日行政院曾将公立国小兼任及代课教师钟点费,自每节新台币260元调整为320元,但当时仅是调整为与国高中相同水准的每分钟8元,仅有同工同酬之效,并非真正调高。

全教产认为,以多年的物价波动来看,应至少达到每分钟10元,而事实上公立大专校院教授目前已达每分钟19.9元。

全教产提到,国中课后教师钟点费已有15年以上未调整,而这15年来物价上涨,也加上家长因工作需求及对子女之期待,希望孩子能在课后或寒暑假期间在校多上一些课,因此希望教育部适当调高教师授课费用,让教师授课意愿更高,也能提高亲师合作,创造更好之教学环境。

全教产也指出,接获会员反应国中补校教师钟点费「30年未调整」。目前各县市国中补校教师钟点费均比照国中教师钟点费标准支给,即每节课360元;依据教育部「公立中小学兼任及代课教师钟点费支给基准表」,的确也是每节课360元。

全教产说明,由于各县市国中补校与高中职进修部不同,国中补校并未设专任教师之编制,均由日校教师兼任,其日校、补校兼代课时数并计后受到限制,且日校、补校钟点费竟被教育部齐一为每节课360元。

全教产称,由于国中教师于白天时段上班授课后,如再于夜间时段(18:30-21:30)兼课(或超时授课),应属正常工作时间外之加班时段,除一日工作下来已属疲累不堪,针对此一延长工作时间,教育部竟视而不见,未依劳基法等法规之精神加给工资,且30年未曾调整钟点费。

全教产强调,由于大专校院「夜间授课」教师钟点费已调高约为日间授课的1.06倍,为求同为「夜间授课」的补校永续发展、重视补校教育、不放弃每一个学生,也建议教育部提高补校教师钟点费,便于进用优良合格师资,让老师专业能力、专业态度,成为维持补校教学品质之最佳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