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庙以3倍价买农地 云林虎尾德兴宫主委涉背信10万交保
▲云林地检署侦办虎尾德兴宫主任委员涉嫌背信案,认张姓主任委员犯罪嫌疑重大以10万元。(图/记者蔡佩旻翻摄)
记者蔡佩旻/云林报导
云林县虎尾镇德兴宫张姓主任委员惊传涉嫌背信案10万元交保,云林地检署检察官朱启仁指挥法务部调查局云林县调查站、云林县警察局虎尾分局,侦办云林县虎尾镇德兴宫主任委员涉嫌背信案,7月1日至其住居所进行搜索,经检察官讯问后,认张姓主委及黄姓委员2人涉犯背信罪,分别以10万元、5万元交保候传。
云林地检署指出,经查,德兴宫张姓主任委员为出售自己名下之农地以谋利,竟于2019年间,违反德兴宫组织章程之增置财产相关程序规定,以德兴宫之庙产购买自己名下座落于虎尾镇农地及地上建物,惟依农业发展条例规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因此将该农地登记于黄姓委员名下,此举涉嫌刑法第342条第1项之背信罪,犯罪嫌疑重大,全案现由检察官扩大侦办中。
▲虎尾德兴宫主任委员卖给庙的农地位于虎尾镇延平段,地坪约达三分多。(图/记者蔡佩旻翻摄)
据了解,该农地位于虎尾镇延平段大小约达三分多,依农业发展条例第33条规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德兴宫主任委员明知不可却执意实行,更将购入之土地已成庙产后登记于黄姓委员名下,有仲介曾表示该农地价值仅700万多万,以2千多万卖予德兴宫,且该笔土地距离虎尾德兴宫远达3公里。
云林地检署表示,云林县虎尾镇德兴宫为知名之百年庙宇,庙内财产为信徒供奉捐献,本署将本于勿枉勿纵之精神,予以彻查,不容私人为己利予以淘空。
▲虎尾德兴宫主任委员卖给庙的农地位于虎尾镇延平段,地坪约达三分多。(图/记者蔡佩旻翻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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