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及台电员工情感 厂网「分离」改称厂网「分工」
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17日转述「行政立法协调会议」中再度针对《电业法》修法议题讨论结果。他表示,未来经济部电业「主管机关」将设电价费率审议委员会、电业调处委员会、电力可靠度委员会;另外,第二阶段电业自由化修法本会期不讨论,但讨论到电业法条文时,有人建议日后可将厂网「分离」修正为「分工」。
徐国勇会后转述指出,能源局希望比照金管会、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设立电业管制机关,会中决定第一阶段修法将经济部电业「管制机关」改为「主管机关」,并在底下新设电价费率审议委员会、电业调处委员会和电力可靠度委员会。电价费率审议委员会将保障民生用电不会上涨;当绿电供应不稳定时,电业调处委员会负责从台电调处代输、辅助等服务;电力可靠度委员会则负责备用电力问题。
至于第二阶段的「电业自由化」修法,本会期并不讨论。未来台电公司要分割为两个子公司,但仍是国营,没有民营化或财团化的问题,电价上涨部分也会有所管制。为了避免外界误解,徐国勇表示,会中也有人建议日后不要称厂网「分离」,改称「分工」,较不会让台电员工有感情分割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