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不查拆新违建 刑事大法庭裁定图利罪

前任台北市建管处违建查报队小队长的林韦鸣,被诉图利贵子坑乡村俱乐部负责人陈仲明无权占用国有土地,一审无罪,二审逆转判6年,上诉后,因最高法院对法律见解有歧异,承审庭提案后,刑事大法庭裁定构成图利罪。(本报资料照片)

贵子坑乡村俱乐部弊案,时任台北市建管处违建查报队小队长的林韦鸣遭起诉,一审判无罪,二审逆转判刑6年,上诉最高法院后,因法律见解歧异,经承审庭提案,刑事大法庭裁定,公务员故意不依法查报、拆除违建,就触犯图利罪。

大法庭统一见解后,未来除既存违建,新增违建部分,政府官员依法须查报、拆除,如果故意不签报,就算没有收贿,也没有被招待吃饭或上酒店接受性招待等不当利益,都将被判处最轻5年徒刑以上的图利重罪。

本案起因台北市长柯文哲刚上任时扫荡违建,当时北投区的贵子坑乡村俱乐部违建,却越拆越大,让柯文哲在脸书发文说「气疯了」。2015年士林地检署侦结,将俱乐部负责人陈仲明及林韦鸣等人起诉。

士林地院审理后,将陈依违反水土保持法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但林获判无罪。二审台湾高等法院维持陈的判决,但对林韦鸣部分认定,他负责违建查报及取缔,竟为图业者的利益,纵放大型违建物,改依图利罪重判。

案经上诉,最高法院承审的刑事第二庭提案大法庭,经开庭辩论后作成裁定,认为贪污治罪条例的图利罪,规范的不法「利益」,是指一切使图利对象财产增加经济价值的所有利益,不只限于金钱;公务员对「新增」违章建筑的查报、拆除并无裁量空间,如果让原始起造人继续享有违章建筑留存的使用利益,构成图利罪。

刑事大法庭作成裁定,最高法院承审庭取得一致的法律见解后,对林韦鸣及其他共犯涉犯贪污罪部分,近期将作成妥适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