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安定措施大放宽 救命钱拿来提早花?
劳动部曾在疫情期间透过就业安定基金实施与雇用安定措施相仿的「安心就业计划」,据统计,3年以来花费金额达32.1亿元。(报系资料照)
就业保险法规定每年应收保险费10%及历年经费执行賸余额度可用来执行包括「雇用安定措施」等就业促进措施,据统计,至今结余已达144亿元,但除了雇用安定施外,包括特定对象雇用奖助、在职训练、失业者职前训练等皆是使用同一笔费用,有学者坦言,这笔钱是救命钱,不是越早用越好。
劳动部曾在疫情期间透过就业安定基金实施与雇用安定措施相仿的「安心就业计划」,据统计,3年以来花费金额达32.1亿元。
铭传大学法律系教授刘士豪表示,为在大量失业期间稳定劳工生活及劳雇关系,我国就业保险法设定不同的门槛,如可以因为大量失业时延长失业给付期间从6个月延长至9个月等,就业保险法的就业促进措施经费则为历年累存,其中雇用安定措施原本设计为救命钱,不是越早用越好,现在放宽门槛应有其政策考量。
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则说,此次放宽至有必要且经咨询会开会决议即可施行,并删除薪资减幅门槛,「整体而言没有太大问题」,且还可以公告行业、范围及劳工限制,施行时间原则最长为1年,并非无止尽的现金支出。
但孙友联也说,如果面临如经济大幅度衰退致使经费不足以支出等情况,是否调整现行就业保险法费率也是可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