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平台-公私齐力 提高低所得家庭的移转收入
图/本报资料照片
时值寒冬岁末,公益慈善团体吁请民众踊跃捐输,济助生活陷入困境的鳏寡孤独废疾者,以及生活困顿家庭,俾让他们也可过个好年之呼声,不绝于耳。
由于各种原因,台湾的所得与财富分配越来越趋于不均。幸好国人普遍具有高度慈善心,透过直接捐赠予需要的人,或间接透过公益慈善团体济助弱势人士与家庭,对改善困苦者的生计有极大的助益。
依据主计总处的家庭收支调查,平均每户家庭可支配所得最低20%的低所得组,在新冠疫情肆虐、可能减损捐款能力的109~111年期间,平均每户来自私人(含个人、公司、民间社团与慈善团体)的移转收入,虽由108年的9.6万元降为109年的9.0万、110年的8.6万与111年的9.0万元,但仍分别占这三年低所得组平均每户可支配所得的19.9%、18.8%与19.4%,为其主要所得来源之一。
争取捐款,公益团体应提升财务与绩效的透明度
另依公益责信协会的问卷调查(发布于《公益观察2021》),国人2021年的捐款总额估计达1,062亿元,有捐款民众的占比达46%。也由于国人普遍具慈善心,在亚洲公益事业研究中心自2018年起每两年编制一次的公益指数中,台湾已连续三次蝉联亚洲最慈善国家。
后一调查也指出台湾捐赠者更愿意捐款给宗教团体,或是直接捐赠予需要帮助者,以致减损了公益慈善团体的获赠资金来源。国人普遍愿捐赠予宗教团体之原因,不言可喻;宁可直接捐赠,而不太愿意透过慈善团体间接济助需要者的原因,则主要与慈善团体的财务多不够公开透明,以及绩效难以了解有关。「捐款被用到哪里去了?发挥了甚么效益?该团体是否值得信赖?」这些都是民众普遍关心,决定是否捐款,以及捐款给哪些团体的重要考虑因素。
公益责信协会等公益团体盟机构近几年虽然往促成慈善团体自律与财务透明化等方向努力,但与理想仍有相当大的距离。此一问题的解决,或有赖政府的社会福利主管机关扮演更积极的角色,透过立法或行政命令,要求所有慈善团体提高其财务与绩效的透明度。
另一改善所得分配不均与困苦民众生计、提高低所得家庭移转收入的重要管道,是政府对低收入家庭的无偿性移转支出。主计总处的家庭收支调查显示,111年低所得组平均每户来自政府的移转收入为6.8万元,占其可支配所得的14.7%。又111年政府的移转支出(现金补贴与济助)使高所得组(家户可支配所得最高20%的群组)占低所得组(最低20%群组)的倍数(称为五等分位倍数),由未加计政府移转收支的7.50倍降为6.30倍,缩小了1.19倍;若加计政府予家庭的实物给付(如车票补助、中低收入户的住院看护补助等),使五等分位倍数下降0.42倍,合计降幅为1.61倍,总改善效果为未考虑政府移转收支之前7.50倍的21%。
不过,家庭收支调查也透露了一项令人忧心的现象,那就是政府予低所得组与高所得组的移转支出差距呈现缩小的趋势。低所得组平均每户来自政府移转收入的金额,在90~102期间都比高所得组超过2万元以上,103~108年降至2万元以下,109~111年进一步降到不足1万元,110年与111年更是只有区区2,073元与2,798元。其原因虽与低所得组家庭户内人口数逐渐减少有关,但新冠肺炎疫情于109年爆发后,政府不断推出多项不排富、适用全民的纾困、补助消费与振兴经济之方案,包括109年的振兴三倍券,以及110年10月至111年4月的发放5,000元消费券等,应是更主要的导因。112年4月推出的全民普发现金6,000元,可预见更将缩小政府移转支出在改善所得分配不均方面的效果。
缩小贫富差距,政府应加强对低收入者的补助与救济
从改善所得分配、提高低所得家庭收入,以及有效提高国内消费、振兴经济等角度言,政府都有必要加强对低所得者的补助与救济。政府的纾困,以及振兴消费与经济之方案,应尽量朝多照顾低所得者与排富的方向设计,并将因排富而撙节的补助款移拨予低所得者。由于低所得者的边际消费倾向(即所得增加一单位将带动的消费增量)比高所得者高,此种将对高所得者之补助移转予低所得者之作法,在振兴消费与经济景气方面,也可发挥更大效益。虽然排富可能存在一些争议与执行上的困难,仍盼望政府与各界共同沟通讨论,找出简单可行的解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