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國軍假期配合政策 不含慰勞假每年115-116日
国人外出旅游示意图。图/本报系资料照
国军战训频繁,假经常休不完,人事规定中的旅游补助自也难足额申领,有立委建议国防部,因国军勤务特殊,不论休假与否,应依当年度休假日数计算,给予旅游补助。国防部则回应说,国防部现行规定即已依官兵实际施休慰劳假日数核予休假补助费,以鼓励官兵从事正当休闲活动并刺激国内消费。而国军配合周休二日政策,年度不含慰劳假可施休例假,约为115至116日。
民进党立委钟佳滨向国防部提出书面质询表示,为达促进经济成长及国内消费,在军公教应休假并于国内旅游制定相关休假规定。但因国军勤务特殊,不论休假与否,应依当年度休假日数计算,给予旅游补助。
他另表示,国军因受训、疾病休养或住院期间,于次年度慰劳假核给时,不得扣除。立委要求请国防部通盘检视各单位不同职务的专业与需求情况,评估综合调整的请假规则可行性提出说明。
针对不论休假与否,应依当年度休假日数计算,给予旅游补助,国防部表示,依「国防部及所属机关(构)人员休假补助费核发规定」,国军志愿役官兵累积施休慰劳假达14日以上者,核发新台币1万6000元,如人员应休假日数未达14日,则以申领人当年实际休假天数并计,不足1日者,按日折半支给,以每日1143元核发休假补助费,现行规定即已依官兵实际施休慰劳假日数核予休假补助费,以鼓励官兵从事正当休闲活动并刺激国内消费。
此外,针对国军因受训、疾病休养或住院期间,于次年度慰劳假核给时,不得扣除,国防部表示,经查 「公务人员请假规则」及「教师请假规则」等规定, 其中公务人员依服务年资核算休假,性质同慰劳假,不需将受训及病假等未在职月份按比例折算扣除;另公立中小学教师须兼任行政职务者,方核给休假,性质同国军人员慰劳假,且核算方式为按实际兼任行政职务月数比例核给,其核算要件为「实际兼任行政职务」。
国防部并表示,国军平时主要职责为执行各项战演训及救灾等任务,另配合周休二日政策,年度可施休例假约为115至116日,未含慰劳假,官兵于受训、疾病休养或住院期间,未参与战演训工作,即无实际服勤的事实,因此为兼顾战备任务及个人权益,年度慰劳假核算方式,仍以前一年度实际服勤的月份,按比例折算核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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