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小开学家长不能再请防疫照顾假 劳动部:最多到8月31日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5月中旬将全国升为三级警戒,要求各校停课不停学,也开放家长可请「防疫照顾假」。(报系资料照)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5月中旬将全国升为三级警戒,要求各校停课不停学,也开放家长可请「防疫照顾假」,并多次延后,但据劳动部最近公布一次相关讯息指出,12岁以下学童在开学日前如有亲自照顾学童之需求,得依下列说明请「防疫照顾假」,也意谓9月1日后开学后家长就不得请防疫照顾假。

部分场所如幼儿园、长照中心、补习班等要求从业人员至少应有8成接种一剂疫苗,如未能接种疫苗的从业人员则要提供筛检阴性证明,至今仍有部分场所因从业人员接种疫苗未达8成无法开放。

依教育部、卫福部公文指出,配合继续维持疫情二级警戒,公私立幼儿园、儿童课后照顾服务中心、短期补习班、托婴中心、居家托育服务及早期疗育机构等机构仍有条件开放并加强防疫管制措施,家长于9月1日开学日前如有亲自照顾学童需求,可以请「防疫照顾假」。

劳动部条件司司长黄维琛表示,主要是考量9月1日后,学童有人可以照顾,因此仅开放至8月31日,但若开学后,校园疫情因控制需要,高中职以下学校符合「校园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停课标准」时,家长也可以请「防疫照顾假」。

但黄维琛提及,如长照中心等没有开学问题,因此家属如有亲自照顾原接受社区式长照机构、身心障碍者日间照顾服务失能者及身心障碍者需求时,受雇的家属其中1人可以申请「防疫照顾假」雇主应予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