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都折腾1年半! 林郑月娥:有力证明国安立法难本地通过

香港立法会审议国歌法。(图/路透社

记者郑思楠综合报导

香港立法会4日下午以41票赞成、1票反对三读表决通过《国歌法》,预计于12日生效特首林郑月娥晚上在facebook发帖称,「一条只是要求大众尊重国歌的法律,尙且经歴了接近1年半的折腾,大家可以想像一条长期被别有用心的人污名化、妖魔化的国家安全条例又怎能在可见期间通过立法会。」

香港立法会4日上午审议《国歌法》,下午进行三读表决。审议期间,民主派议员突然扔出恶臭物体现场弥漫浓烈臭味,导致会议暂停长达5小时

林郑月娥发文表示,完全支持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果断地在扰攘一番复会后,便把《国歌条例草案付诸表决通过,防止某些议员做进一步有损立法会声誉的行为。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图/路透社)

她指,这几天在解释为何中央要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港区国安法》时,都指出以立法会目前的乱象,要落实《基本法》第23条的本地立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几近不可能,「今天在立法会议事厅内岀现3位非建制派议员投掷恶臭不明物体的滋扰性行为就是一个有力证明。」

林郑月娥反问,难道香港可以容忍暴力不断上升、危害国家安全风险不断增加、香港再乱下去,香港需要稳定的力量,「港区国安法」是回应大部分市民的期望。她又呼吁,民众就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踊跃发表意见。

《国歌法》将多项「侮辱国歌」的行为列为罪行,包含「篡改歌词曲谱」「以歪曲或贬损的方式唱国歌」等,违者最高可罚款5万港元(约新台币19万元)及监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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