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法上路前農地搶變更地目 農業部這樣說

国土计划法明年将上路,许多地方担忧国土计划将会严重限制地方发展。农业部表示,划设为农业发展地区,农民既有权益不会受到影响。本报资料照

明年4月30日「国土计划法」将正式上路,联合报报导指出,由于国土计划涉及土地开发利益重分配,甚至为了翻涨的地价而变更地目之地主因而剧增,该法上路前地方已四处上演「抢搭末班车」。农业部今表示,「国土计划法」并不影响农民既有权益,变更地目也非说变就变,预计9月底将对外说明农业发展区的辅导措施。

「国土计划法」的诸多争议中,地方县市最大的反弹在于被画为农业发展区的限制,尤其是优良生产环境的「农一」与良好农业生产的「农二」,地方认为,「国土计划法」上路前的农地变更只要地方政府点头即可,但明年该法上路后每5年才能通盘检讨一次,仅政府兴办国防、重大公共设施或公用事业计划等情事者得适时检讨变更,等同限缩农地使用的可能性。

农业部资源永续利用司副司长王玉真表示,「国土计划法」是延续「区域计划法」,精神上是为了解决长期以来的土地使用的乱象,例如不符分区和地目任意开发利用等,农民既有权益还是会受到保障。

至于抢搭地目变更末班车的现象,变更使用一定要有目的事业,也要提兴办事业计划和进入审查程序,而非外界认为的没有管制,这是大家普遍的误解。

王玉真指出,农业发展区的「农一」到「农五」都有分级画设的条件,在国土计划中,农一在粮食安全上一定会是重中之重,外界关心「国土法」上路后,既有权益和农业施政资源是否会被影响,一来产业补贴一直都有在投入,再者农业部在农一、农二的产业辅导措施、给付制度和其他要强化的政策上会再说明清楚,预计9月底可对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