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生碰伤130万小提琴 名师要求买下…鉴定后发现早有裂痕

▲学生家长萧先生控诉国家交响乐团陈伟泓逼迫买小提琴。(资料照/记者洪巧蓝摄)

记者陈丰德新北报导

台北市一名萧姓家长控诉,就读仁爱国中音乐班的儿子2年前向指导老师陈伟泓借小提琴演奏,但表演过程中不慎碰伤琴身,造成一道刮痕,被迫用签约方式,用130万元分期付款买琴,他无力偿还剩余的20万元尾款,经鉴定才发现提琴面板早就有裂痕;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面板早有瑕疵,判萧家胜诉陈男再次上诉仍败诉,全案确定。

萧父日前受访时表示,就读音乐班的儿子找陈伟泓担任指导教授,因音乐会关系,跟教授借了一把Natale NOVELLI 1966年制小提琴,没想到琴身右边附近面板,不慎被碰伤掉漆,陈伟泓当时称送回义大利维修要20万元,影响残值更难以计算,要求萧家买下该琴。

萧父和妻子担心儿子的音乐之路受影响,只得被迫签下130万元买卖契约,萧姓家长从此为筹钱买琴日夜加班,在付了110万元后,因家中经济困难想转卖小提琴,没想到送到4家专卖义大利小提琴的琴行估价,才发现内部「早就有」修补裂痕,小提琴价值仅剩5、60万元;萧妻认为受骗,不愿再付20万尾款,却遭陈姓教授告上法院追讨。

家人投诉媒体后请求协助,透过音乐界联系上2013年替该小提琴鉴定的Bruce Anders Carlson,他发声明表示在当年就有发现该把提琴有裂痕了;但开庭时陈伟泓质疑该声明的真实性,且借出时琴身并无该痕迹,且交易对方已经确认过有无瑕疵,就算有裂痕只要不影响音色就不算瑕疵。

法官认为,替该琴鉴定的Carlson发布的声明与鉴定书上的签名一致,陈男也无法提出声明是伪造,而陈男当初主张琴身当初受损时补漆、修理都会影响价值,何况是面板上面的修补裂痕,认为这属于重大瑕疵,且萧家是在送给专家鉴定后才发现该瑕疵,因此判定解约有理,陈男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被合议庭驳回,全案确定。

▼国家交响乐团小提琴家陈伟泓。(图/自翻摄国家交响乐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