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生碰出小刮痕 名师遭控逼「签契约」买130万小提琴

学生家长萧先生控诉国家交响乐团陈伟泓逼迫买小提琴。(资料照/记者洪巧蓝摄)

突发中心新北报导

台北市一名萧姓家长控诉,就读仁爱国中音乐班的儿子2年前向指导老师陈伟泓借小提琴演奏,但表演过程中不慎碰伤琴身,造成一道刮痕,被迫用签约方式,用130万元分期付款买琴,他无力偿还剩余的20万元尾款,经鉴定才发现提琴内有面板早就有裂痕,认为被老师欺骗拒付款而挨告。新北地院审理后,得知面板本就有裂痕,认定萧家解约合法

萧父表示,就读音乐班的儿子找陈伟泓担任指导教授,因音乐会关系,跟教授借了一把Natale NOVELLI 1966年制小提琴,没想到琴身右边附近面板,不慎被碰伤掉漆,陈伟泓当时称送回义大利维修要20万元,影响残值更难以计算,要求萧家买下该琴。

萧父和妻子担心儿子的音乐之路受影响,只得被迫签下130万元买卖契约母子俩签完契约后,泪眼汪汪地离开教授住处,萧姓家长从此为筹钱买琴日夜加班,小孩也因要偿还巨款,吓到相当内疚。

萧姓夫妇付了110万元后,因家中经济困难想转卖小提琴,没想到送到4家专卖义大利小提琴的琴行估价,才发现内部「早就有」修补裂痕,萧妻认为受骗,不愿再付20万尾款,却遭陈姓教授告上法院追讨。

但陈伟泓透过律师强调,原先就只要求修复即可,是学生家长自己要买下琴,将请专家鉴定是否售琴前就有裂痕。新北地院法官认为萧家主张解除契约有理由,免再付尾款20万元,判陈男败诉,可上诉;萧家已付的110万元,则可依《民法》第259条回复原状、第179条不当得利规定,要求陈师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