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明威认证牠是「最称职保姆」 法超级猫奴不客观痴情解析

▲猫保姆示意图。(图/达志影像

作者:斐德列克・威图(Frédéric Vitoux)译者陈郁雯绘者木木Lin摘自:南方家园《猫的痴情辞典》(橘x绿 双书封2选1)

●精选书摘Baby-sitter保姆一九二○年代初,海明威住在巴黎,最早住在勒莫万枢机主教路(rue Cardinal-Lemoine)七十四号。海明威总是能在安茹堤岸(quai d’Anjou)的餐馆「跑船人小聚」(Rendez-vous des Mariniers)找到他的朋友约翰.多斯.帕索斯(John Dos Passos, 1896-1970),还有坐得远些的费兹杰罗,因害怕赛妲(Zelda)觉得他男子气概不足饱受焦虑啃啮,海明威常想方设法帮他打气却事倍功半。另外,「海姆」(他的好友们这样唤他)当时过着有一餐没一餐的日子,然而到了迟暮之年,海明威依然将这几年值得怀念又幸福的岁月纪录在他最美的作品里,也就是《流动飨宴》。海明威初次遇见葛楚斯坦(Gertrude Stein, 1874-1946)是在卢森堡公园(jardin du Luxembourg)(葛楚发明了「失落的一代」〔Génération perdue〕一词,以指称海明威和其他受到世界大战影响的年轻作家)。「我想不起来当时她是不是在遛狗,也想不起来她当时有没有养狗。我确定我是在散步,因为我们养不起狗,呃/其实呢/这个嘛/那么呢,也养不起猫,当时我认识的猫都是咖啡馆或小餐馆养的,不然就是在几户门房窗前看到的大肥猫。」海明威一穷二白的铁证是什么?饿了没饭吃?勒莫万枢机主教路的家冷如墓窖?不。第一条就是养不起猫!养不起猫既说明海明威对猫有兴趣,也说明他身无分文。经过几番迁徙,海明威的儿子「邦比」(Bumby)也于一九二三年十月出生后,他和当时的妻子海德莉(Hatley)再度回到巴黎,住进田间圣母院路(rue Notre-Dame-des-Champs)一一三号。那时他们有了一只猫。还是让作家自己来说吧:即便只靠我们自己时,过了适应期后,一切就没有问题。我可以像往常一样去咖啡馆写作,就着一杯牛奶咖啡写一个早上,服务生就在旁边清洁、扫地店里一点一点暖和起来。妻子去一个没有暖气的房间练琴,多套几件羊毛衣弹琴时就不会冷,之后再回来照顾邦比。无论如何,冬天带小婴儿去咖啡馆都不好──就算从来不哭闹、观察四周、自得其乐的小婴儿也一样。那时我们没有请保姆,邦比待在他的婴儿床里,没有什么不舒服的,旁边还有一只温柔的猫哥哥陪着他,名叫「毛毛喵」(F. Minet)。有些人认为让小婴儿和猫独处很危险,其中最无知又最坚信的人说猫会吸取婴儿的气息,夺去他们的性命。其他人则说猫会睡在婴儿身上,害他们窒息。当我们不在家,帮佣的玛丽不得不离开的时候,毛毛喵会待在婴儿床高高的栏杆里,趴在邦比身边,用大大的黄色眼睛监视门口,不让任何人接近。我们不需要保姆,毛毛喵就是我们的保姆。

不知各位是否和我有一样的感受,但是这幅猫保姆的画面让我满心喜悦。大家都知道猫没有什么功能,而人们就喜欢猫这一点,因为在绝大多数的情形下,都是人服务猫,不是猫服务人;因为人和猫平等相待,拥有共同且十分忠诚的情谊。抓老鼠?那是以前的事了。现在有那么多灭鼠药……但竟然有一只猫──人们形容阴险狡诈、动辄亮出利爪、无法预测、自我中心、小心谨慎又孤独的猫──能够看顾小孩,岂不该额手称庆!也只有海明威能作此想。只有他有如此胆量。只有他能让巴黎成为流动的飨宴,让一只肥猫仔成为最称职的保姆。●这只猫的英文原名为「Feather Puss」,简称「F. Puss」。他也曾为另一只猫取名「Feather Kitty」,而「Feather Kitty」其实也是他为妻子海德莉取的暱称之一。★本文经南方家园授权,摘自《猫的痴情辞典》。★一本关于猫的痴情辞典,还需要多解释什么?★猫奴专用印章限定款只在诚品书店网路书店;猫咪派对纸胶带限定款只在博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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