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公务体系的职场霸凌与下班后不联系权利(陈首翰)

立法院卫环委员会20日邀请劳动部等相关部会就「职场霸凌防治与处理作业」专题报告。(林良齐摄)

报载劳动部所属机关首长,因涉嫌各种霸凌行为,导致同仁轻生死亡,已有初步行政调查结果,显示该名首长确有对所属诸多同仁各种不当言行,至于该首长是否涉有刑事犯罪或应受惩戒行为,仍待后续相关机关调查,也待能有公正客观的调查结果,可以还给不幸死者一个公道。

看到这种公务体系的严重职场霸凌,导致公务员不幸死亡的悲惨事件,令人愤怒及悲痛;但也值得让社会大众及公务体系深刻认知及反省思考的,是怎样建立一个正常的职场环境,可以确保公务人员的心身健康及人性尊严。

传统公务员的理论体系,有所谓的公务员有绝对服从,服不定量勤务的义务,但这些说法,早因违反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权利保护原则而被抛弃;遗憾的是,目前公务体系内,却又因现代科技的进步,以及即时通讯软体的广泛应用,形成另一种公务员须服不定时勤务的怪异现象,具体来说,就是公务被要求必须加入单位内部各种即时通讯软体群组,进而在下班及假日的任何时间,都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即时回复这些单位长官的各种疑难杂症或兴致所来的各种问题,形成公务员必须时时手机不离身,频频查看手机讯息,从而常态性的处于压力紧张的情境下。

从法治国原则及个人隐私权的保障角度,公务机关是否可以强制要求所属公务员提供个人联络方式(个人手机号码及电邮信箱),首先就是一个大疑问;进而,单位也无权利强制要求所属公务员,须利用属于个人财产的手机或门号,加入非属公务建置的联系网路;至于要求公务员于下班或放假时间,为应付特定长官的独特生活起居习惯或个人僻好,而须时时携带手机或回应即时通讯问题,更是影响公务员休息及合法放假权利的不合理要求。

比利时在2022立法通过,除特殊情况外,所有公务员在下班以后,可以关闭手机、电邮及通讯软体,无须接受或回应单位任何联系,单位也不可因此而给予公务员处罚。如此立法之目的,系为维护公务员生活及工作的平衡,此无须长期且不定时的处于工作及过劳的情况下。另外,在欧洲先进国的实务,雇主绝不会因公务问题,而在下班以后联系员工,或要求员工即时回应,这是一种文明人的基本修养,也是进步社会的指标,更是我们立法委员可以参考的先进立法例。

现代文明社会,人人处于平等地位。人际间,可以因为指挥监督或管理的关系,而有长官及部属的区别,但都应相互尊重,任何人更不可以高压威吓或用侮辱人格的方式,霸凌同仁。劳动部分署同仁的不幸死亡,是个悲剧,主管机关印发了再多防制霸凌的宣传及广告,都比不上主其事者能有一点现代文明人的修养,以及人性尊严的基本认知,这也是台湾社会应该被广泛建立及养成的观念及习惯。还有,如果公务人员协会或工会能够更强大或建立,能够替被欺压霸凌的公务人员发出正义之声或早点出面协助,这种不幸事件,也应该可以避免。(作者为前全国公务人员协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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