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女学生骑车撞死!法官一查…惊见「无照司机」竟1次酒驾、2次肇逃
▲货车与机车碰撞事故频传。(资料照/示意图,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一名邱姓货车驾驶去年无照驾驶小货车,行经苗栗竹南镇开元路一处巷口时,没打方向灯右转,导致后方骑车的21岁陈姓专科女学生闪避不及撞上,送医不治。苗栗地院日前认定,邱男以驾驶为业,却未记取1次酒驾公共危险案、2次肇逃被吊照教训,无照驾车犯过失致死罪,导致陈女无辜丧命,判处1年2个月徒刑。
判决书指出,邱姓男子2019年1月18日下午1时许,无照驾驶自用小货车,延着竹南镇开元路由西往东方向直行,行经开元路487巷口前时,未打方向灯、礼让直行车先行就右转,后方陈姓女骑士闪避不及,发生碰撞,造成双耳漏、右脸擦伤、右腹擦伤、双大腿挫擦伤、右膝擦伤,送医抢救1小时许不治死亡。
▲苗栗地院判处邱男1年2个月徒刑。(图/记者黄孟珍翻摄)
邱男辩称不知驾照被注销,但法院调查,他2014年6月就考取驾照,2017年5月29日因肇事逃逸(无人伤亡)被注销驾照至2019年7月29日,但未重新考照,害死女骑士时,取得驾照已超过4年,肇逃后本来要缴送驾照,却未缴交致遭注销,无非推卸责任,不足采信。
法官认为,邱男以驾驶为业,先于2011年因酒驾公共危险案,被缓起诉处分,后又于2015年6月肇事逃逸,被判刑1年2月,缓刑2年,未料又在2年后、2017年5月肇事逃逸(无人伤亡),经警方举发吊销驾照,竟在2019年1月贸然驾驶小货车右转,导致女骑士发生碰撞,可见未能确实省思酒驾、肇逃行为,也没记取3次前科教训,漠视自身安危、罔顾用路人公众安全,造成被害人无辜死亡结果,「两相对比之下更令人不胜唏嘘,使被害家属承受无可弥补伤痛。」
因邱男肇事后,于未被任何执法单位发觉前,亲自或托人报警,并报名姓名地点,自首接受裁判,并且坦承大部分犯行,依法减轻刑责,但至今仍未与被害家属达成和解,或弥补损害,法官考量其高中毕业智识程度,即家庭经济生活状况,依无驾驶执照驾车犯过失致人于死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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