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友搭国光客运睡着 她内衣遭邻座男解开侵犯

色男邻座正妹酒醉,不仅解扣袭胸,还以手机灯光对准裙底。此为示意图。(图/记者周姈姈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杨姓男子在2018年跨年夜时,从高雄搭乘国光客运前往台北,客运到了台中朝马站时,正妹小家化名)与男友上车,2人坐到杨男邻座,而后就因酒醉开始呼呼大睡。杨男心痒难耐,竟解开邻座小家的内衣扣,开始抚摸小家胸部,宛如A片情节。最后杨男的恶行被前座2名女子发现,杨男被逮后还辩称,是小家酒醉「身体晃来晃去撞到我」。一审将他判刑8月、二审改判6月,案经上诉,最高法院9日驳回上诉定谳。

判决指出,本案发生于2018年12月31日,杨男搭车前往台北,坐在客运最后一排左侧最靠窗位子上。凌晨2点40分左右,小家与男友从台中朝马站醉醺醺地上车,一上车就坐在杨男旁边,开始睡觉。杨男认为有机可乘,伸手将小家拉往自己身上靠后,解开小家背后之内衣扣子,右手自小家身后环抱搂住腰部,并以手抚摸小家右胸部。杨男甚至还开启手机闪光灯,照射小家的裙底。

杨男的行为引起前座2名女子注意,2人告知客运司机,将杨男扭送警局。2名女子供称,看到杨男搂着小家,也看到他开启手机灯光。另外小家也表示,「半梦半醒之间,我觉得我的胸部好像有被人触摸很痒,我以为是作梦,但感觉就是有人在摸我,我用手去挥之后就完全醒过来,醒过来以后发现我衣衫不整」检方认定杨男确实乘机猥亵小家,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杨男否认犯罪,辩称车上座位不宽,所以乘坐时难免身体会碰触,他没有故意要抚摸小家,那天是小家喝醉酒行为失控,她在车上脚一直乱踢,身体也晃来晃去撞到自己,没有搂着她,也没有脱她内衣,小家所述都是她自己的感觉,并非实际发生的事情。但一审法院根据目击证人供述,认定杨男有罪,除了袭胸外还偷拍裙底,因此判刑8月。

案经上诉,杨男仍否认犯罪,但二审法院仍认定他袭胸;至于偷拍部分,由于杨男手机内并无发现不雅照片影片,再加上法院认为不能只凭证供词,就认定杨男偷拍,因此这部分并未论罪。二审最后将他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全案在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9日驳回上诉定谳。另外小家也求偿,一审判杨男赔偿10万元,二审改判赔5万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