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友闺蜜聊色带进房…军人躺床摸全身挨告!法官:他以为有机会
▲小美控诉好友的男友带她进房内猥亵,图非当事人。(示意图/记者蔡绍坚摄)
高雄一名陈姓男职业军人向女友的闺蜜小美(化名)借2000元,并相约在陈家楼下拿款,事后却被对方控强制猥亵。一审法官认为,小美不肯验伤、且事后面露微笑,判陈无罪;二审研判,陈男误会可与对方发生关系,维持无罪判决,可上诉。
据《联合报》报导,陈男女友的闺蜜小美指控,她2016年3月某日亲自骑车去找陈男,借款2000元给对方,期间她询问中午要吃什么,不料陈竟说「吃妳」,她立即回「白痴喔,小心你女朋友生气」。
小美说,陈随即把话题转至男女朋友间的性话题,并邀请她进房间继续聊,却在房内压制、伸手进入她衣服内猥亵。
▲陈男认为小美并没有拒绝,且被制止他也停下动作,图非当事人。(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陈男供称,他抱着小美躺在床上,因感觉对方也想做,便慢慢从她的腰部隔着衣物往上摸至胸部,但被制止后就马上停止;因继续抱着,他便把手伸进小美的裤子内,摸到内裤时又被阻止,他才没有进行下一步。
法官认为,小美亲自送钱给陈男,代表两人关系不错,且在听完陈男讨论性生活等私密内容、提及「吃妳」等挑逗话语后,还答应进房,的确会让陈男有所误会。
法官指出,正常遭到强制猥亵会拉扯、尖叫,但小美不但不愿验伤,事后声称进电梯遭到拉扯时的呼救都没人听到;另外,勘验电梯监视器画面,小美在离开时仍对陈微笑,关门后表情也没改变、事后传LINE语气正常,和遭到猥亵的被害人相差甚远,因此驳回上诉,维持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