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氣候法減碳不力 環團聲請首次氣候憲法訴訟

我国二○二○年宣布二○三○年减碳目标为百分之廿四(正负一个百分点),去年气候法也正式上路,但环团指出,气候法虽提及二○五○净零碳排目标,却未提及短、中期目标,更批二○三○年减碳目标不够积极,昨赴司法院声请我国首次气候宪法诉讼,盼大法官受理并实质审理,以落实世代正义。

气候宪法诉讼代理人、环境权保障基金会专职律师黄馨雯指出,依据宪法规定,立法者有义务保障人民基本权,然而气候法去年上路,却未订定短、中期国家阶段管制目标,违反法律保留原则,且根据气候法规定,环境部应于今年元旦前提出第三期(二○二六至二○三○年)温室气体阶段管制目标,至今也未公布,违法又违宪。国发会公布的二○三○年减碳目标也不够积极,无法尽到「巴黎协定」所规范的减碳责任。

黄馨雯强调,国家阶段管制目标涉及到部门管制目标、行动方案,各部会及人民需要时间准备及因应,如今却是将气候变迁带来的危害及减碳气候负担,都交由下个世代承担,主张气候法危害人民生命、生存、身体及健康、居住、财产、工作、文化(原民)等七个基本权,已属违宪。

其中一名气候宪法诉讼声请人、小学生「果果」透过问答方式表示,气候变迁让全球暖化,让植物无法生长、动物无法生存,所有人都要负起减碳责任,但如今的政策却是把多数责任都丢给小孩,政府应积极要求高碳排产业尽快减碳。

环境权保障基金会研究员林彦廷说,深受气候变迁影响的农渔民、儿童、莫拉克风灾受害的原住民族人等共十三人认为气候法有违宪之虞,委托基金会向宪法法庭声请气候宪法诉讼,除呼吁大法官受理并实质审查,也希望尽快将二○三○年减碳目标提升至百分之四十、再生能源占比增至百分之四十。

国发会表示,法案(指气候法)已经立法院审议通过,因此要问环境部,国发会不回应。环境部长薛富盛则强调,设定目标要务实可达到,否则没意义,第三期管制目标已召开会议拟定中。气候署先前表示,预计今年年中发布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