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荣宏:离婚给2栋房!再发声明反击陈施羽「别再对外陈述」
洪荣宏第二任前妻陈施羽日前推出新书《幸福在转角》,遭洪荣宏控诉内容不实,准备对她提告,并要求不得贩售该书,称2013年在友人见证下,已先拟一份双方签字同意的中文版离婚协议(Separatiion Agreement),对此陈诗羽22日开记者会反击,指书中内容全属事实,书也不会下架,更说洪所谓草拟的中文版离婚协议书,其实是分居协议书。
对此,洪荣宏25日再发出声明,表示当年帮忙拟订加拿大英文版离婚协议书的赖律师,针对Separatiion Agreement的说明:「在加拿大,双方办离婚前的协议书,它们通常被称为”separation agreement". 至于”Divorce Agreement"这个名词在加拿大是比较少用到的。 所以在加拿大BC省"separation agreement"在中文可以代表离婚协议书的意思。 至于美国,澳洲或英国,各个国家甚至各洲或省的名称用法都会不同,都有它们自己惯用的名称用法。」
洪荣宏并再次强调,离婚时有给陈施羽两栋房子,有给孩子钱,有负起供应小孩教育与生活的责任;实质上的婚姻关系,确实是在2013年8月29日在加拿大的家中,在友人见证下个别仔细阅读草拟的中文离婚书上的内容后,双方亲自签字同意离婚,并且正式结束实质上的婚姻关系,加拿大的中文版协议书内容清楚写着:「离婚协议日期自2013年8月29日生效」,「这份协议书,陈施羽女士手上应该也有一份,如果陈施羽女士还想不起来的话,我很乐意发一份给她。」
「至于前几天陈施羽女士回复她自己版本的说词与表述,我也不想要再深入探究,我只期盼陈施羽女士,不要再直接或间接的对外界陈述,发表或出版跟我有关的任何话题与字眼。在这里,我感谢陈施羽女士为孩子的付出,也祝福她的新家庭美满蒙恩!」对此陈施羽透过经纪公司固力狗娱乐代为回应,「盼ㄧ切圆满落幕,深深祝福两个家庭美满幸福。」
洪荣宏的声明如下: 当年帮我们拟订加拿大英文版离婚协议书的律师:加拿大BC省家庭法律师,赖律师针对Separatiion Agreement的说明:「在加拿大,双方办离婚前的协议书,它们通常被称为"separation agreement". 至于”Divorce Agreement"这个名词在加拿大是比较少用到的。 所以在加拿大BC省"separation agreement"在中文可以代表离婚协议书的意思。 至于美国,澳洲或英国,各个国家甚至各洲或省的名称用法都会不同,都有它们自己惯用的名称用法。」以上是加拿大赖律师的说明。 我上次提出声明的主要用意,是要郑重声明两点:1)我离婚是有给陈施羽女士两栋房子,有给孩子钱,有负起供应小孩教育与生活的责任。2)我们实质上的婚姻关系,确实是在2013年8月29日在加拿大的家中,双方在友人见证下个别仔细阅读草拟的中文离婚书上的内容后,双方亲自签字同意离婚,并且正式结束实质上的婚姻关系,加拿大的中文版协议书内容清楚写着:「离婚协议日期自2013年8月29日生效」(这份协议书,陈施羽女士手上应该也有一份,如果陈施羽女士还想不起来的话,我很乐意发一份给她。) 至于前几天陈施羽女士回复她自己版本的说词与表述,我也不想要再深入探究,我只期盼陈施羽女士,不要再直接或间接的对外届陈述,发表或出版跟我有关的任何话题与字眼。 在这里,我感谢陈施羽女士为孩子的付出,也祝福她的新家庭美满蒙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