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韩国瑜 苦苓批吴子嘉:过夜不算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美丽岛电子报事长吴子嘉爆料,高雄市长韩国瑜与一名新庄王小姐婚外情10多年,还生有一女。韩国瑜为此北上提告吴子嘉涉嫌诽谤罪。对此,经常挖苦韩国瑜的作家苦苓表示,「吴子嘉是错的」。
苦苓1日在脸书表示,虽然他被说是「韩黑」,但对于吴子嘉指称韩国瑜送钱给王小姐和私生女之事,「我们就事论事,吴子嘉是错的。其实这个流言,在外面风传已久,各媒体、各名嘴早有耳闻,为什么一直没有人把它公开呢?就是因为没有证据。」
苦苓认为,「就算韩国瑜有在王小姐家过夜,也不能证明彼此就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更无法求证他们是否曾经共同生活。」就算韩国瑜托人送钱给王小姐,除了这三方,根本不可能有其他人知情,要如何拿到证据?私生子的事验DNA才能证明,除非有充足事证,否则法律不能强迫人民验DNA。
苦苓指出,吴子嘉根本没证据,「理由一、他(吴子嘉)说黄文财受韩国瑜之托,去王小姐家湮灭证据,差一点碰到调查员,还躲在楼梯间。这件事情,不可能有任何人看到,既然说『差一点碰到』调查员,那就表示没有碰到调员,那就没有任何人能告诉吴子嘉这些事,那吴又如何可能知道?地检署也已经声明,并没有吴声称看到的监视录影带,一切只是他在编故事而已。」
苦苓提到,「理由二、他(吴子嘉)说去年七八月时,韩国瑜曾拜托王小姐出国,但是王小姐不肯。如果真有此事,那么兹事体大,王小姐理应出国躲到投票日之后再回来才对,怎么会不肯出国?何况韩拜托王出国,吴子嘉又何从得知?事实只有:去年七八月,王小姐并没有出国而已,这个指称根本毫无意义。」
苦苓再指,「理由三、他(吴子嘉)说韩国瑜是被李佳芬拷打,才不得已提出告诉的。说拷问还勉强,说拷打会不会太过份?难道李佳芬是黑道流氓吗?而且吴子嘉是躲在他们床底下,才知道这一切的吗?」
苦苓认为,勉强称得上是真相的,就只有韩国瑜到台南参加王小姐亲人的告别式,以及安排王小姐的侄儿进入台北农产公司这两件事,既然韩国瑜已承认王小姐是朋友,「做这两件事也只是人之常情,除非是非法任用,否则又有什么可以非议的呢?又能证明些什么呢?我只能说吴子嘉想像力丰富,是一个「失栽培」(台语)的小说家。」
苦苓还说,「我们黑韩,但黑的有凭有据,黑得韩粉和韩国瑜自也无话可说(报告韩市长,我还在等待你亲口回应的整顿骑楼和人行道乱象,你在电视上承诺回去研究办理,也已经两个月了)」
苦苓也说,吴子嘉空口无凭、绘声绘影,只会激起韩粉更大的义愤,要坚定的多找一些人到凯道去声援他不可,「相信下午五点钟大进场的时候,10万人聚集的盛况已经可以预期。搞了半天,原来吴子嘉才是替韩国瑜造势的最大『韩粉』,真是既荒谬又讽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