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男为买房劝妻「代孕」 老婆竟爱上雇主

湖南一对夫妻为了买房头期款,假离婚后让妻子代孕,结果老婆却爱上雇主。(图/翻摄自新华网)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来自湖南永州的一对年轻夫妇为了在长沙购屋,透过高价「代孕」获得15万元(人民币,下同)头期款,未料妻子却爱上雇主,甚至宁愿当对方「小三」,让丈夫感叹赔了夫人又折兵。

《今日女报》报导,2009年11月底,31岁的卢男与相恋8个多月的李姓女友结婚。结婚后,2人又南下广州打拚,「希望几年后能在省会长沙买一套房子」,为此,2人没有急着要孩子

为了筹措头期款,卢男力劝妻子帮人「代孕」,2012年12月间,两夫妇在亲友介绍下与邓姓男子会面邓男是长沙一家房地产公司老板,苦于妻子不能生育,希望透过「代孕」的方式获得子嗣,但条件是2人必须先离婚,最后双方以15万元成交。

2012年12月15日,卢男瞒着家人亲戚,和妻子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几天后他南下广州打工,妻子直接到长沙,在长沙某医院做完受精卵植入手术后顺利怀孕,隔年10月生下孩子。

不过,这段期间夫妻俩感情产生变化,由于邓男在李女怀孕期间经常过来陪她聊天解闷、买营养品帮她调养身体,加上邓男事业有成,李女对他产生爱慕之意。她受访时表示,希望和邓男结婚,「我只想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我觉得我自己没有错。」

虽然这样做有当小三之嫌,但李女强调,「我和他从没做过任何出格事情,我只是觉得生下了他的孩子,自己又喜欢他,我想告诉他我心里的想法。不管他答不答应,我都不会强求。至于这个孩子,我想和他一起抚养长大。」

邓男则回应,他照顾李女完全是为了她肚子的孩子,他和李女之间根本就没有感情。「至于孩子,如果她愿意归还,我们愿意付钱,如果不愿意,我会透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最受伤的卢男表示,「这件事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我还是希望她能回来和我复婚。我们还年轻,以后我会踏踏实实地工作,给她一个温馨家庭。」湖南骄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湘南说,根据大陆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代孕是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所以代孕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