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教育成国际教育思潮 优外盟吁:修《国教法》应入法

户外教育是否该纳入《国民教育法》中,引发讨论。(樟湖生态中小学校长陈清圳提供)

樟湖生态中小学学生和美国育民学校的学生一起在学校的茶园采茶、体验制茶的过程。(樟湖生态中小学校长陈清圳提供)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4月19日审查《国民教育法》修正案,「户外教育」并未入法,积极推动户外教育的「优质户外教育推动联盟」呼吁,户外教育早已是国际教育思潮与常态,不可能永远把孩子关在教室里,立法机关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不应大开教育倒车。

优质户外教育推动联盟召集人周圣心表示,随着时空变迁,户外教育是课纲核心素养,而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也未能体察更多亲师生的期盼,让户外教育「被隐形了」,仅以「应推动走出课室,提供学生体验课程」的文字轻轻带过,完全无法给予教师及学生任何具体支持和资源保障。

周圣心说,究其原因,或许是教师团体过度扩张部分教师的担忧,担忧户外教育一旦入法,恐让老师「必须得带学生外出」,增添教学的压力;然而,随着网路、社会、科技的日新月异,不管学校及家长都不可能也不应再试图把孩子关在教室,教学现场必须与真实世界与生活连结。

优质户外教育推动联盟表示,唯有将户外教育明文入法,才能真的保障老师们的权益,让户外教育制度化,包括经费、分工、权责、风险管理,乃至于急难处理等,都更有依据与保障,也能适时引入专业知能与外部资源。

也唯有入法,才能让户外教育优质化,融入每一门学科及领域的教学里,打破过去单向灌输式的教学方式,让学生学习活的知识,在「生活情境」中学习,提升品德、多元智能、身心健康、合群互助和环境美学的素养。

因此,优质户外教育推动联盟呼吁,为创建更优质的学习环境,行政与立法勿削足适履,牺牲学生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呼吁在《国民教育法》三读之前,广泛听取各方声音,而非单一特定团体的意见,能重新评估行政院结合各界所提出的修正条文。

不过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理事长侯俊良指出,「十二年国教课程纲要总纲」除了8大领域,明订之「议题」更多达19项,教育部对户外教育入法的立法理由,也完全适用于其他议题。若户外教育须入法,其他议题又为何不同步入法?一旦都入法,国教法与课程纲要的分际如何区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