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100万人未缴款!国保十年大限3/31到期 经济困难快拆单

▲还有1万人未缴款!国保十年大限3/31到期,经济困难快拆单。(图/卫福部提供)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国民年金十年大限原订1月31日到期,卫福部长陈时中过年前送上大红包,将补缴期展延2个月,至3月31日才到期。随着补缴大限在即,卫福部今(20)日呼吁,97年10月至98年1月间保费尚未缴纳的民众,可尽快向劳保局申请补缴,若无力一次缴纳,也可向劳保局办理分期,最多可拆40期分次缴纳。

国民年金主要的纳保对象为未参加军保、公教保、劳保、农保的25岁以上未满65岁中华民国国民,如家庭主妇或无工作者等。若有按时缴费,保险期间可领生育、丧葬给付,65岁以后则有老年年金给付,以生育1胎来说可有3万6564元给付,老年年金每月至少可领3628元。

卫福部社保司司长商东福表示,截至2月底,仍有100万2000人尚未缴款,但年满65岁或重度以上身心障碍被保险人的前3期分期金额,已由原来规定的每期最少1000元,依不同保费补助身分分别调降至674元、505元或337元。因此,已年满65岁的被保险人只要按期缴纳分期保费,就可以按月领取老年年金给付。

商东福强调,国民年金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种,应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被保险人应先缴纳保费,未来才能领取给付,且且年资越长,未来领取的年金给付金额也越高,但若10年间曾有欠费情形,每个月将少领2677元。

商东福表示,被保险人若无力缴纳保费,可向劳保局申请分期缴费,或拆单缴费,此外,亦可向户籍所在地公所申请所得未达一定标准保费补助,以减轻未来保费负担,未来领取给付权益也不会被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