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保结算所公布股东会防疫指引! 与会者配戴口罩、会场应设发烧者隔离场所

集保结算所公布股东防疫指引。(图/资料照)

记者李瑞瑾综合报导

集保结算所指出,有鉴于武汉肺炎疫情全球不断蔓延扩大,我国在防疫努力及成效上,倍受国际肯定,目前约1,950家上市(柜)、兴柜公司依证交法第36条规定,必须要在6月底前召开股东常会,股东常会之召开通常属室内集会,有增加群聚感染之风险主管机关相当重视,因此指示集保结算所邀集有关单位研议相关因应配套措施

为使股东会顺利召开,且兼顾防范疫情并维护股东参与会议权利,配合政府超前布署防疫措施之政策,集保结算所于109年3月4日邀集股务协会、股务代理机构上市公司代表证券周边单位等共同研议,制定「因应防疫召开股东会之作业指引」,作为公司因应防疫召开股东会之参考。

集保结算所表示,前述防疫作业指引,参考卫福部疾管署最新公布之「COVID-19(武汉肺炎)」因应指引,如公众集会,并参酌股务作业实务订定,主要内容包括股东会开会前的会场防疫设置、开会当日的规划动线及防疫作业原则、因应疫情可能影响开会地点变更之配套措施及备援方案等。

另外,股东如果要出席股东会现场,要配戴口罩,并配合量测体温,如有发烧达额温37.5度或耳温38度者,应配合进到公司设置之隔离安置场所,并建议回家休息或就医治疗。公司也要在开会通知书上载明这些配合防疫的事项,让股东清楚了解公司的防疫措施。主管机关希望各公司能依据前述作业指引建议,预先妥善规范召开股东会之相关细节期能顺利完成召开股东会。集保结算所表示,有关作业指引内容,未来也会视卫福部疾管署疫情公告作滚动式调整

在疫情严峻的情况下,主管机关再次呼吁上市(柜)、兴柜公司,多向股东积极宣导采用电子投票出席股东会,股东如果采用电子投票,即可不必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避免被感染的风险,而且采用电子投票视为亲自出席股东会,同样可以保障股东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