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程车之狼破坏脚镣再强盗 声押获准

力源因违反假释规定破坏电子脚镣,又犯强盗槟榔女店员花莲地检署已报请法务部撤销假释核准,今因加重强盗罪遭士林地院裁定羁押。(报系资料照/李文正台北传真)

花莲性侵假释犯欧力源,破坏电子脚镣后强盗北市环河北路槟榔摊,昨下午3点50分在高雄落网,士林地检署认犯罪嫌疑重大,依加重强盗罪当庭逮捕并向法院声请羁押,法院今11点多裁准。

52岁欧力源1997年开计程车犯性侵、强盗罪,遭法院判决无期徒刑确定,2年多前假释出狱,因积欠赌债10多万元,铤而走险以磨砂机破坏电子脚镣,自花莲驾车北上,3日凌晨2点多在环河北路1间槟榔摊持菜刀强盗女店员。

花莲地检署第一时间因欧嫌破坏电子脚镣,以妨害公务罪嫌发布通缉,警方锁定车牌号码,利用高速公路ETC车牌辨识系统,沿国道高速公路追查,发现欧早上10点多从高雄市冈山附近下交流道,后由燕巢分驻所员警将人逮捕。

北市刑警大队昨晚近7点将人押解上高铁讯问后移送士林地检署复讯,但因欧嫌是因通缉遭捕,检方认定凌晨持菜刀,对槟榔摊女店员恫吓「拿钱出来!」得手6000多元,以达致使被害人不能抗拒程度,以加重强盗罪当庭逮捕,并向法院声押获准。

另外,欧男保护管束部分,花莲地检署现已报请法务部核准撤销假释,欧将回归无期徒刑刑期,未来至少入监服刑25年才能再报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