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成道路打官司失利 议员控市府自断手脚

中坜文化路158巷被法院判定非既成道路,遭地主封路当地居民通行受阻,9日在议员叶明月率领下赴议会陈情。(蔡依珍摄)

中坜区文化路158巷被法院判定非既成道路,遭地主封路,当地居民通行受阻,议员叶明月9日为居民请命。(叶明月提供/蔡依珍桃园传真)

中坜区文化路158巷被法院判定非既成道路,遭地主封路,当地居民通行受阻,议员叶明月9日为居民请命。(叶明月提供/蔡依珍桃园传真)

中坜区文化路158巷遭桃园地院判定非既成道路,地主日前封路,居民通行受阻,议员叶明月9日怒斥工务局睁眼说瞎话」认定非既成道路、中坜区公所又自断手脚放弃上诉机会扬言发动抗争市长郑文灿允诺会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决策过程,指示工务局搜集新事证提出再审,帮助居民解决通行问题

叶明月说,中坜区文化路158巷早在1967年中坜升格县辖市时,就已编列为巷道,至今超过半世纪,但现任地主辗转取得土地后,提告认定是私人土地,今年2月一审判决区公所败诉,要求中坜区公所刨除沥青、返还给地主,区公所居然直接放弃上诉,等于「弃械投降」。

「工务局睁眼说瞎话,会败诉你们要负非常大责任!」叶明月说,判决会走钟,全是因为工务局2017年4月协调会后发出公文,称中坜区公所未有养护纪录,但调阅航照图,早在1978年就存在,强调居民都合法持有使照建照,代表巷内都有指定建筑线,反问:「难道住户都是违章建筑吗?」各机关还在互踢皮球,居民求助无门、人心惶惶,扬言若没有解决,将发动抗争。

「我认为判决不合理!」郑文灿说,中坜区文化路158巷现有巷道案会败诉,是因法院认定周边还有其他替代道路,非唯一通行道路,因此不符既成道路认定标准市府调查发现,巷口北侧的建物在2001年申请建筑执照时,就将文化路158巷指定为建筑线,当场指示工务局督导中坜区公所,以新事证提起再审之诉,市府也会调查区公所决策过程并追究责任,若有疏失将惩处,「保护居民通行权是最高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