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有权领!私人土地征收补偿费有年限 14.7亿等呒人
▲政府为了公益需求如规划绿廊会征收民间土地,但许多征收补偿费却无人领取。(图/记者陈建宇摄)
政府机关因为公益需要兴办各种事业,常常会征收民众的土地,并由使用土地的机关负担征收补偿费,不过很多时候因为原本的所有权人身故,继承人不知具有继承权导致征收补偿费无人领取,台南市地政局日前就表示,台南目前有14.7亿余元的征收补偿费待领,呼吁有继承权的民众可向该局申请送件审查。
台南市地政局指出,根据《土地征收条例》第25条规定,被征收的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所有权人死亡未办竣继承登记,其征收补偿费,得由部分继承人按其应继分领取。其已办竣公同共有继承登记者,或于土地征收条例施行前尚未领取征收补偿费者,亦得由部分继承人按其应继分领取。
地政局指出,这个规定解决了部分继承人,因为继承人数众多、或难以整合而无法全体会同申办补偿费的问题,对民众权益更加有保障。
台南市地政局局长陈淑美表示,自县市合并以来,台南市目前约有14亿7300万余元的征收保管款尚未领取,金额相当庞大,部分民众可能误以为继承人须全体会同申请、继承系统表绘制太麻烦,或继承人太多导致应继分太少等种种因素,因而没有申领补偿费,如果超过15年仍未领取,则按《土地征收条例》第26条之规定,补偿费将归属国库。
因此,台南市地政局也提醒民众,该局已将本年度(109年度)预定解缴国库清册,放在该局网站供民众查询,尚未申领补偿费者,应掌握时效尽速申请,并送件审查,符合继承权利者就可以领回征收补偿费,以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