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团体参与综所税捐赠扣除额单据电子化 月底前须上传
该局进一步表示,已参与捐赠扣除额单据电子化作业的机关团体,请于2月1日至2月28日将111年度个人现金捐赠之资料,扫描右方QR Code连结至「财政部电子申报缴税服务网站(https://tax.nat.gov.tw)/非个人税/扣除额电子资料交换/软体下载及报税/扣除额电子资料交换系统」下载扣除额电子资料交换系统,透过该系统登录捐赠资料档,并以工商凭证、机关凭证或简化认证等方式上传111年度全年受赠的个人现金捐赠资料,以利稽征机关于所得税申报期间提供纳税义务人查询111年度的捐赠扣除额资料,作为报税参考。
该局提醒,于资料上传期间内如发现申报资料错误,可透过网路以申报软体重新上传,并请确认重新上传资料的完整性,以免造成缺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