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列猎雷舰案5大事证! 国防部正式函告庆富解约

记者杨佳颖台北报导

庆富雷舰案延烧,国防部13日一早发布新闻稿点名5大主要事证,强调已依海军呈报之庆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违约具体事证,并按政府采购法及契约规定,正式函告通知庆富解除猎雷舰采购案契约。

▲国防部正式通知庆富解除猎雷舰采购案契约。(资料照/庆富造船提供)

国防部指出,庆富公司因违反契约附加条款第十五条第一项第7款「有破产或其他重大情事,致无法继续履约」,以及第8款「未依契约规定履约,自接获书面通知起10日仍未改正」等规定,已达解约条件,另有5大主要事证。

首先,各银行分别已向法院申请7件金额高达新台币64亿余元之假扣押强制执行,其办公大楼并已由高雄地方法院查封;另外,未支付主要协力厂商案款美金3,600万余元,该公司自106年1月已停工迄今,严重影响后续战斗系统整合工作

国防部进一步说,庆富第三期预付款还款保证新台币24亿余元遭国防部没收后,迄今未补正,且第一至三期预付款还款保证,迄今未依法格式修订,亦未办理效期展延;此外,庆富公司涉嫌诈贷违法增资,目前已由司法侦办,另有建造(细部规范书未完成、国内造舰厂房应于106年5月完工,迄今仍未开始兴建等情事。

国防部强调,依法依约处理猎雷舰案,为国军一贯立场,而后续将针对第一、二期预付款还款保证金共48亿余元,以及履约保证金17亿余元立即进行没收程序,并依政府采购法规定刊登庆富公司为停权厂商;另有关损失求偿部分,亦将由海军委任律师团精算后,循法律途径向该公司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