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部门错发「准生证」 广西妇险被迫堕胎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广西一名罗姓男子妻子申请生第二胎,顺利拿到批准证件,但当妻子怀孕2个月时,有关部门却称「搞错了」,要求收回证件。罗男十分不满,部门负责人赶紧登门道歉,双方经过协调,决定孩子还是生,需缴纳的超生罚款由负责人赔偿。

住在南宁市武鸣县陆斡镇的罗男,2006年与妻子生下一子,由于他是招赘,按照广西2002年颁布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他到「多女无儿」家(有数名女儿、没儿子家庭)落户,可以申请第二胎,因此今年5月,他向人口生计部门申请「二孩生育证」。

经过村、镇、县三级部门核实,罗男6月领取到了证件。11月,罗妻怀孕2个月,但镇计生所却通知说「搞错了」,要收回准生证。

▲罗姓夫妻开心迎接新生命,却因为官方乌龙心情跌落谷底。上图为婴儿示意图,与本报导当事人无关。(图/东森新闻)

官方指出,2012年广西新的计生条例规定,只有「双女儿户」(两个女儿、没有儿子)的招婿家庭才能生第二胎,而罗妻家姊妹4人,不符合资格。官方说,10月整理档案时才发现错误。

官方坦承疏失,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不过,罗男担心,准生证收回,意味着妻子可能要接受人工流产、引产。

武鸣县委宣传部22日晚间通报,县计生局相关工作人员政府、镇计生服务所、村委干部登门向当事人诚恳道歉;县计生部门表示,虽然罗姓夫妻不符合资格,但由于计生部门有错在先,因此计生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将承担过错责任。

通报称,计生部门除了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还将追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罗先生接受《新华网》访问时表示,接受计生部门的认错态度和纠错措施,他和妻子将坚持把孩子生下来,需缴纳的超生社会抚养费将由相关责任人赔偿。「本来就是相关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由他们来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而不是让我们付出代价,算是一个合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