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部分负担新制7月1日上路 有五项攸关民众权益
健保署3日提醒5项攸关民众权益的重要内容:
一,医学中心或区域医院门诊药品部分负担上限调高,最多收取300元,增加100元。
二,医院开立的慢性病连续处方笺,第1次调剂要收取药品部分负担,金额比照一般药品处方笺需收费,第2次以后调剂维持免收;基层诊所则维持过去作法免收。
三,中低收入者及身心障碍者,不论就医院所层级,药品部分负担均不调整,维持过去按照基层诊所收费方式收取。
四,民众到大型医院急诊,会依医院层级别采定额方式收取,医学中心调为750元,增加200~300元、区域医院调为400元,增加100元,地区医院和基层诊所维持过去不变,收取150元;中低收入者与身心障碍者于医学中心收取550元、区域医院300元、地区医院及基层诊所150元。
五,现行法定免部分负担的民众权益均不受影响,如重大伤病、分娩、山地离岛地区就医,及原本由其他单位补助的低收入户、无职荣民及遗眷、三岁以下儿童、警察消防海巡空勤军人、油症患者、替代役役男等对象均不受新制影响。
新制上路前,健保署于今年5月初针对进行网路民调,结果显示,有66.1%的民众知道健保署推动「调整健保部分负担」,交叉分析显示,年龄越高者知晓度越高,其中60岁以上民众知晓度达77%;调查结果亦显示,有70.7%民众支持调整「门诊药品」部分负担收费机制,68.9%民众支持调整「急诊」部分负担收费机制。
7月1日新制上路,初期可能仍有部分民众可能在就医时才知道相关收费调整,为让民众更快熟悉了解新制措施,健保署长石崇良指示,全力加强各式大众传媒让民众了解,健保署各区业务组也透过在地化通路宣导,并积极协同各级医疗院所,于民众就医时,即刻提供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