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卡特別註記藥物過敏 醫師未注意開藥害死洗腎病人遭訴

阙曾姓妇人自7年前定期至新北市某诊所洗肾,因对「Cephalexin」口服头孢霉素类抗生素药物过敏,在健保卡背面特别注记,诊所医师却未注意,3年前两次开立该药物,导致产生严重过敏反应,紧急送往台大医院急救,虽两周后出院,但仍于半年后死亡,家属认为诊所医护人员疏于注意,致不当治疗致死,涉过失致死,提告陈姓医师及张姓、廖姓护理师3人、新北地检署日前依过失伤害罪嫌起诉陈姓医师,护理师二人不起诉分。

起诉指出,阙曾姓妇人为帕金森氏症、高血压、糖尿病、尿毒症高龄患者,自2016年4月中起,定期至新北市某诊所洗肾,2017年11月中,因服用诊所陈姓医师开立「Cephalexin」口服头孢霉素类抗生素药物产生过敏反应,引发广泛水泡性固定型药物疹,为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事,家属在妇人健保卡背面特别注记对该型药物过敏。

没想到2020年8月26、28日,诊姓陈姓医师连续两天开立该药物给妇人,导致妇人29日服用后,再次引发药物过敏,紧急送往北市台大医院急救,住院两周后才出院,但仍于隔年2月15日因呼吸衰竭死亡,家属认为妇人死亡起因是医护人员不当治疗引发造成,对陈姓医师及张姓、廖姓护理师3人提告过失致死。

「我们不能拒绝提供医师开立的药物。」张姓、廖姓护理师二人辩称,患者来时并不会知道她对何种药物过敏,且洗肾患者都是先由行政人员先进行健保卡插卡,完成俗称的「过卡」,她们二人都没看过该张健保卡,完全是依医师所开立医嘱指示执行给药;陈姓医师则是在妇人进行血液透析时,发现伴随有呼吸道感染症状,于血液透析纪录单上,手写开立「Cephalexin」口服头孢霉素类抗生素药物。

检察官依卫福部医事审议委员会今年7月5日鉴定书所示,护理师依医师指示取用药物给妇人,难认有违反医疗常规注意义务,日前不起诉处分;陈姓医师给药导致妇人引发药物过敏于虽已有前例,但妇人再次因药物过敏送台大急诊,两周后出院直到半年后才过世,难认有因果关系,而涉过失致死罪嫌,考量陈姓医师前已因同一医疗行为依违反医师法起诉,日前依过失伤害罪嫌起诉,为属裁判上一案,故不另为不起诉处分。

新北地检署。图/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