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美女游泳受不了 男伸手袭胸辩「狗爬式」

陈男在游池内袭胸女子被判5月刑期,易科罚金15万,图为台中地方法院。(图/资料照)

记者陈玉/台中报导

彰化陈姓男子2017年8月间到游泳运动,见同水道女子姿色不错,趁女子从旁经过时从水面下伸手触碰其左胸部,陈男辩称用狗爬式游泳,手往下拨时不小心碰到。但法官调阅监视器,陈男游的是蛙式,且游泳水道宽度够,认为陈男是刻意袭胸,且陈男事后态度轻蔑,台中高分院依性骚扰防治法判陈男刑期5月,得易科罚金15万元,不得上诉。

被害女子表示,当天手持浮板踢水靠着水道右侧游泳,突然感觉陈男的手从她的胸部中间位置,挥到左侧胸部,当下她立即用脚踢陈男,后来甚至连泳装都还没换就到柜台找陈男理论

女子也指出,一般游泳若不小心碰触到胸部,顶多是胸部外侧,但陈男当时是触摸整个胸部下部,由上往下挥出去,当下又惊又气。

陈男则辩称,因习惯游蛙式,而自己的狗爬式跟蛙式很像,手的方向都是向下划的,坚持当天并没有触碰到被害女子,但有被人踢一脚后,仍继续往前游。

法院据泳池监视录影画面,陈男头部在水面上规律浮、沈游泳,与蛙式泳姿头部规律抬头换气姿势相符,与「狗爬式」的头部均在水面上不同,而以泳池水道宽度与陈男的泳姿和位置,若不小胸碰到女子胸部,应是「左侧往右侧」或「下方到上方」,但女子感觉被袭胸是「由上往下」,方向明显不同。

女子也向法官称,质问陈男是否有袭胸时,陈男态度轻蔑更说「妳去告啊」语句,根本没有诚意道歉,同时导致她后来再去泳池时遭受他人压力,导致生活作息错乱合议庭也认为陈男无悔意,判5月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