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司内哄 股东冒董座名诬指颜清标家族炒股运毒遭重判
升鸿建设前股东张宸嘉和前董事长黄苡峻有投资纠纷,5年前张男冒用黄的名义,指称颜清标及其家族成员介入他人公司、担任门神、围事、且与运毒案有关等,一审将张男判刑10月,台湾高等法院加重改判1年,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张与黄曾共同经营建设公司,因公司经营及财务迭有纠纷,致张心生不满,冒用黄的名义方式申请电子邮件及网路帐户,由黄国津(判刑4月)负责撰写, 在网路发表文章,诬指颜清标及其家族成员,介入他人公司事、涉及不法。
台北地方法院依伪造文书及加重诽谤罪等,将张力判刑10月,可易科罚金;高院认为张冒用他人名义,发布文章诽谤颜清标名誉,并以脸书粉丝专页转贴连结,所为对黄、颜都造成困扰,毁损他人的人格、名誉及社会上之评价,行为确实可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