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糾正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缺失 國土署提修法補強
内政部回应监察院纠正土石方管理缺失案。图/报系资料照
监察院今提案纠正行政院、内政部,促改善营建剩余土石方管理缺失。国土管理署回应,环境部已将营建剩余土石方管理,纳入废弃物清理法修正草案,预计授权内政部订定全国一致的流向申报、追踪规范及相关罚则,待相关法制作业完成后,将可使剩余土石方管理之法规更加完善。
国土署表示,内政部已与环境部建立跨部会合作平台,并结合建筑管理程序,从工地产出就推动追踪营建废弃物及营建剩余土石方至最终使用地点,同时搭配全流向管理GPS系统与电子联单之双重监控机制,从源头开始全面掌握土石方流向,及杜绝土资场开立假证明及砂石车绕场做假纪录等不法情事。
国土署指出,会持续透过卫星影像监测科技判释比对疑似违规资讯,并结合地方政府力量加强废土乱倒情事之查处,强化国土使用管理作为,后续将依监察院纠正函意见检讨,研商及务实精进管理规范,深化与环境部、检调机关及交通部等跨域合作及资讯流通,以提升监管强度及防堵非法弃置行为。
依现行「废弃物清理法」,早已有明确界定,凡夹杂塑胶、木材等异物的土石方,即属废弃物。国土署表示,业者须备妥废弃物清理计划书,送至合法再利用机构或处理机构处理,另营建剩余土石方则依营建剩余土石方处理计划,进行土方交换或运至合法收容处理场所。此外,环境部已将营建剩余土石方管理纳入废弃物清理法修正草案,预计授权内政部订定全国一致的流向申报、追踪规范及相关罚则。
国土署说明,「营建剩余土石方最终去处规画方案」已送交行政院审查,未来大型开发计划将于审议阶段即严格要求土方减量或平衡,并推动大型开发工程及填海造陆计划,也纳入营建剩余土石方作为填筑材料等措施。同时也已盘点多处潜在适合设置土资场的公有土地,协助地方政府评估设置公有土资场或土方调度中心,让剩余土石方能有长期合法去处。
国土署强调,现阶段已结合跨部会力量及地方政府共同处理,包括联合稽查、运用卫星影像判别技术、建置划设电子围篱来强化清运土石方车辆的管控等具体措施。并透过科技监管、法规修订及执法加强等多重措施,以达优化营建剩余土石方流向管理方式及解决最终去化问题,让台湾迈向环境安全及国土资源永续之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