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公聽會 立委及學者籲優先審議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召开「揭弊者保护法草案之基础架构差异与利弊影响」公听会,邀集13名专家学者讨论。民众党立委黄国昌质疑揭弊者保护法已延宕2523天,呼吁立法院优先审议该草案;法务部长郑铭谦说,法务部重视公私部门的揭弊法治及落实执行,建议采取内部通报并行、不设专责机关负责受理。

今天讨论的3项提纲分别为,揭弊者保护草案应采行「公私分立、公部门先行」、「公司合并-上市上柜版」或「公司分流、行政立法双轨并行」何者为宜?再者,是否由各产业分别规定私部门揭弊作为?以及,揭弊方式采取先内而外、双轨或从外部通报进行?应否设专责机关负责受理?

郑铭谦说,法务部重视公私部门揭弊者保护,立法政策须配合民情调整。法务部初期责成廉政署采取公私分立、公部门先行的立法政策;后来因应民情,调整为为公私合并;今年2月间,正式调整为公私分流、行政立法双轨并行的方式,透过行政指导方式规范私部门,循序深化揭弊者保护措施。

台湾警察专科学校行政警察科教授兼主任陈永镇说,组织文化上,揭弊行为被认为是忘恩负义的行为,但是良善的揭弊也应视为员工对部门忠诚度的展现。为了避免恶意不实的揭弊,他建议应采取先内而外,双轨进行,不适宜再设立专责机关。

国立阳明交通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林志洁说,揭弊者保护必须细致化,私部门的规范需更谨慎,目前专法尚未看到国家法益与重大社会法益之间的权衡,建议不用气急一步推专法,反倒可以先从特许事业、国营事业及政府采购等面向,采取分散式立法及管理。

黄国昌表示,主政者决心不足、利益团体政治游说力量过强,导致揭弊者保护法停滞,过去累积的专家机关建议汗牛充栋,目前草案仍不见踪影,呼吁立法院优先审议揭弊者保护法草案。

国立中山大学政治经济学系教授张其禄表示,反贪、肃贪问题并非办不到,端看政府有无决心解决,这次国会结构改变,揭弊者保护法才更往前走一步。他也质疑,该法的规范主体不断限缩的目的及原因,请黄国昌运用国会调查权,查出是哪个金控涉有关说。

国立政治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圣杰表示,揭弊者保护法应该要落实「三保一重塑」,也就是身分保密、工作保障以及揭弊者相关人身安全保护,另则是重塑揭弊者的社会角色,勿再以抓耙子的角度看待揭弊者。

有关揭弊者保护法的规范范围,陈重言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重言建议,揭弊、保护是理所当然之事,所有的刑法所制裁的行为,均可成为揭弊对象。

中华民国全国工业总会秘书长邱碧英表示,支持揭弊者保护法于公部门先行,私部门分流管理方式。她说,国内有163万家中小型企业,私部门领域繁杂,各个单行法规涉及的范围及罚责不同,若用揭弊者保护法一刀切方式规范,对中小型企业的影响不言而喻,建议勿冒进。

国立台湾艺术大学通识教育中心主任葛传宇建议,为了能明确有效地执法,政府应将揭弊者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明确限缩于,依联合国反贪腐公约,仅限揭发公部门或私部门的贪腐或侵占背信罪,暂不纳入诸如人权、劳工及食安等公共议题,但仍可使用单行法规准用揭弊者保护法。他说,从国际趋势及确保政府连结切入,立法不可或缺,不应成为政党对立的争议话题。

民进党立委钟佳滨表示,揭弊者保护公部门较无疑义,私部门揭弊需分别考虑产业特性、公司规模或内控程序,以及思考如何处理恶意揭弊。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召开「揭弊者保护法草案之基础架构差异与利弊影响」公听会。记者苏健忠/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