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轰吹哨者保护法跳票 工总吁公部门先行
针对揭弊者(吹哨者)保护法草案,国民党籍召委吴宗宪表示,他将提案要求政院应在时限内提出院版草案。(本报资料照片)
针对揭弊者(吹哨者)保护法草案,专家学者均认为应该采公私分流、行政立法双轨并行。中华民国全国工业总会副秘书长邱碧英认为揭弊者法案直接一刀切,但应公部门先行,私部门不管是用分流或分次,都是比较好的作为。白委批吹哨者保护法跳票2523天,国民党籍召委吴宗宪则表示,他将提案要求政院应在时限内提出院版草案。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举行「揭弊者保护法草案之基础架构差异与利弊影响」公听会。目前朝野立委提出相关吹哨者保护法草案版本,政院版尚未出炉。根据法务部书面报告,行政院于今年2月23日邀集相关机关召开研商会议,决议调整立法策略为「公私分流、立法行政双轨并行」,法务部也依决议内容于3月4日研拟第15版修正草案陈报行政院审查。
法务部报告指,私部门牵涉其商业机密、商业竞争等内部争议,如贸然纳入揭弊者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恐衍生立意良善,反增加私部门内控营运成本,进而影响劳资双方信任度、企业经营整体发展;考量民众对公部门清廉要求高于私部门,公部门相关人事保障、救济法令架构也较完善,且各界就公部门弊端聚焦于贪渎不法已达共识,争议性低。
法务部表示,现行已有单行法规纳入吹哨条款,保护措施涵盖身份保密、检举奖金、人身保护、禁止不利人事措施、泄密罚则等,私部门并非毫无保障;私部门采行政指导先行,保留公司营运及人事运用之弹性,先以循序渐进方式深化揭弊保护精神,未来再逐步扩及私部门法制化,以兼顾廉能政府与企业治理需求。
国立阳明交通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林志洁表示,揭弊是否要检具合理事证,非常重要,一定要有可信基础,否则揭弊变成黑函满天飞或政治斗争,对公部门施政与私部门运作都是非常大的伤害。在揭弊者保护专法通过前,可以分散式管理,针对金融、医疗、电信、民航等特许行业,可以行政指导的方式要求先行设置内部揭弊者保护制度,以及公营事业,应该要先做。
全球永续公益组织联盟理事长王艺憓认为,私部门与公部门运作模式与利益相关者不同,且统一标准可能不适用于各行业需求,对企业治理会造成负担,因此行政立法双轨并行,弹性比较大。
王艺憓建议,揭弊方式应该由内而外为主,企业应该通过内部治理解决问题,避免增加无谓的司法负担,如果冒然向外部监督提出揭弊,可能导致企业内部机密外泄,损害企业商业利益,也可能被竞争对手恶意利用。没有完整配套之前,建议揭弊采内稽内控的机制,私部门先以行政指导推动,未来逐步扩大法制化范围。
万国法律事务所合伙律师洪志勋也提到,现行私部门揭弊制度,涉及层面广泛,甚至涉及黑函文化,是否会鼓励企业内部竞争,以揭弊的大旗与名义,行内部企业内部经营权争夺,导致公司内部公司治理的目的荡然无存。
中华民国全国工业总会副秘书长邱碧英说,各个单行法规,涉及范围与罚则不同,揭弊者法案直接一刀切,且遭滥用时,会增加私部门管理成本、影响劳资信任度。
邱碧英认为,私部门的违法,未必每个都涉及公共利益,大家关切的劳工权益,在劳基法中有保护,食品卫生管理法、医疗器材管理法都有对应的管理规定,法规是在的,问题出在执行面,立法争扰多时,公部门这部分没有异议,公部门先行,而私部门不管是用分流或分次的方法来做,都是比较好的作为,私部门部分,上市柜公司与中小企业分流,当一个法案会被推辞12年,绝对不是行政机关的怠惰,而是行政机关听到很多声音,知道这件事情不是一刀切就可解决。
民众党立委黄国昌表示,2017年司法会议总结报告有结论,到现在吹哨者保护法跳票2523天,台湾还有多少时间可以蹉跎?还要让勇于出来吹哨的人遭受到迫害、追杀到什么时候?2024年法务部、行政院草案在哪里,不见踪影,每一次问永远就在拖、就在混,称「社会上有很多不同意见,会持续研议、持续探讨」不希望下一次,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继续讨论此问题是10年以后,依然在研议、探讨到底要公私合并,还是公私分开,吹哨者、被迫害的人在角落里哭泣,大财团、大金控的老板笑哈哈。
黄国昌表示,什么时候不可揭弊,什么时候揭弊会保护,什么时候会用泄密罪来追诉,当然不是全部都保护,但也不能放任这些人永远被追杀,这正是需要揭弊者保护法,把法律要件、法律效果讲清楚,这是这一届国会责无旁贷的任务,一定要完成,希望下次排案时,可以真枪实弹进入逐条审查。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召委吴宗宪说,很多立委有提出相关草案,法务部已经提出草案,但卡在行政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7月10日开会时,他会提出临时提案,要求行政院在一定时间内,提出吹哨者保护法的院版草案,送立法院审议,「不然我们可能就不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