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轨世界等级 孕妇纳入今年公费流感疫苗接种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卫福部疾管署23日宣布,103年度公费流感疫苗接种将从10月1日起实施,接种对象包括65岁以上老人、安养养护机构对象、罕见疾病/重大伤病患者、6个月以上之学龄前幼儿、今年度注册的国小学童等,另外跟进世界卫生组织(WHO)建议,新增孕妇为接种对象。▲卫福部疾管署23日宣布,103年度公费流感疫苗接种新增孕妇为接种对象。(图/达志示意图)疾管署指出,今年共采购309.5万剂公费疫苗,10月开始开放施打直到疫苗用完为止,接种对象包含65岁以上老人、安养养护机构对象、罕见疾病/重大伤病患者、6个月以上之学龄前幼儿、孕妇也纳入接种对象,资格认定则是需持有国健署编印的「孕妇健康手册」,另外并放宽高风险慢性病年龄限制至50岁以上。

疾管署副署长周志浩呼吁,高风险族群接种流感疫苗已是国际趋势,符合公费接种资格民众请至各地卫生所全国合约医疗院所接种,及早获得保护力。疾管署也提醒,高风险慢性病患施打疫苗,需经医师审视病历、治疗记录病况等,符合曾因糖尿病、慢性肝病(含肝硬化)、心、肺、血管疾病(不含单纯高血压)、慢性肺部疾病、肾脏疾病、感染HIV就诊或住院者。

接种前,疾管署表示,个人需留意身体状况,如对蛋的蛋白质或疫苗成分有严重过敏、年龄6个月以下、过去注射曾发生不良反应、曾经医师评估告知不适合接种情形者,都不适合接种,正发烧或患急性疾病期间则要等病情缓和后再前往。另外,前往接种除须携带身分证、健保卡等身分证明文件外,还须自行负担挂号等医疗费用款项。★图片为版权照片由达志影像供《ETtoday东森新闻云》专用,任何网站报刊电视台未经达志影像许可,不得部分全部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