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买超过50张悠游卡要身分认证

▲新的洗钱防制法规范扩及到悠游卡、爱金卡电子票证(图/记者曾婉婷摄)

记者戴瑞瑶台北报导

金管会今天(11日)预告,「金融机构洗钱防制办法」将修正范围扩及到保险业、电子支付机构与电子票证等。未来,民众若一次买悠游卡或爱金卡等电子票证超过50张,必须出示身分证明;若存入超过金额50万以上现金,就必须申报并提出合理说明。

根据新的洗钱防制办法,除了原本对于银行业的规定,新的洗钱防制办法将扩及到证券期货业、保险业及电子支付机构、电子票证发行机构。银行局副局长吕蕙容说明,该草案会配合6月28日洗钱防制法一起执行,未来上述金融机构办理客户大额交易,与交易异常时,都必须请客户出示身分证明,大额交易需向调查局申报。

其中,新的洗钱防制办法跟民众最有相关的有3项:1.购买超过50张以上的电子票券(如悠游卡、爱金卡、一卡通、有钱卡)必须出示身分证明;2.办理超过台币3万元以上的跨境汇款,必须出示身分证明;3.办理超过50万元台币或等值货币,必须申报并出示身分证明跟提出合理说明。例如:因为结婚收礼金超过50万元,将这笔钱拿去银行存,必须向银行申报、出示身分证明,并向银行说明。

但针对「百货、量贩店、连锁超商、加油站医疗院所交通运输业餐饮旅游业」等法人帐户,若是因为例行性需定期存入超过50万元以上,经过金融机构查核属实后,可向调查局发文名单做报备,免去每次交易都必须申报的麻烦。金管会也表示,建议金融机构送交调查局的名单最好年年审查,若得知帐户有异常,应主动告知调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