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银联在台不涉及发卡业务
金管会表示,中国银联是银联支付品牌的拥有者,未来其在台设立公司所得提供的服务,与国际信用卡组织在台公司相同,均不得涉及信用卡的发卡、收单、授权或清算业务。
目前经金管会核准在台湾设置服务据点的信用卡组织,例如VISA、MasterCard、JCB,其业务范围仅限于该组织支付品牌有关的咨询及品牌维持服务,如对台湾的会员银行及特约商店提供该品牌卡片、设备及网路的咨询服务、向台湾持卡人宣传该品牌的服务资讯等。而该等信用卡组织在台湾设立公司后,将由经济部核给「H104011 信用卡业」营业项目代号。金管会强调,中国银联是银联支付品牌的拥有者,业务范畴主要为经营及管理该支付品牌,鉴于其属于信用卡组织,未来其来台设立公司所得提供的服务,与上述信用卡组织在台公司相同,且不得涉及信用卡的发卡、收单、授权或清算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