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释利多 外商银行证券业务扩大!
外商银行证券业务扩大。金管会宣布,拟修法开放外商银行以「代理」模式兼营证券业务,也就是,未来外商银行将可全面承做证券业务,此外,金管会也表示,将持续与财政部就外国人投资宝岛债税率进行沟通。
金管会今(23)日邀集外商银行在台分(子)行举行座谈会,会中主要聚焦「两岸议题」、「金融监理及法令松绑」及「兼营证券业务」三大议题。
其中,在外商银行兼营证券业务方面,金管会表示,为协助外商银行将国外业务拉回台湾, 将修法开放外商银行以「代理」模式从事经纪业务,该项举措不仅有助提升银行收入,且有益政府税收的增加。
根据证交所规定,经纪业务关系可分为行纪、居间以及代理,过去外商银行兼营证券业务,若拟从事经纪业务,必须放弃承销、自营两大业务其一,修法后,外商银行将可从事证券承销、自营以及经纪三大业务。
且为了建构具竞争力的宝岛债市场,银行局局长桂先农会后表示,金管会将持续与财政部进行沟通,争取外国人投资宝岛债税率的调降。目前外国人投资本国企业发行的宝岛债,需分离课税15%,本国人税率则为10%。
此外,在结构型商品连结标的扩及大陆地区的指数、境外结构型商品对专业机构投资人的销售审查放宽等项目,金管会也表示,目前都正研议中。